3月19日22時43分,
在青雲譜區墅溪路保利和光小區側門段,
發生一起小車碰撞行人,
造成行人當場死亡,
小車司機棄車離開現場的
死亡逃逸交通事故。
接到報警後,青雲譜大隊事故中隊當班民警、備勤民警和事故中隊負責人駱海波同志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
青雲譜大隊高度重視,要求事故中隊立即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調查。事故中隊全體民警在案發後一小時內集結歸隊,成立「2020.3.19」專案組開展案件調查工作。
專案組兵分三路,一組人員負責視頻監控調取工作;二組人員負責現場調查走訪工作;三組人員負責筆錄工作。
經調查初步還原了現場情況:
民警初步調查
案發當晚,一輛車牌號為贛MQ0XX8的小車在案發地碰撞行人後,肇事司機下車在現場附近停留,最後一輛寶馬小車將肇事司機接走。
經卡口照片比對,確認肇事司機為一名女性。通過聯合大隊情報研判小組運用偵查手段,在案發後5小時後專案組成功鎖定肇事女司機案發後落腳點解放東路某小區。20日上午10時許,專案組進入該小區蹲守,成功跟蹤到了寶馬小車再次進入了小區,專案組立即實施抓捕。
經查,車上載有肇事女司機母親及同伴兩人,女司機未在現場。3月20日下午15時許,肇事女司機王某迫於壓力到大隊接受調查。
王某到案後只承認發生了事故,但對案發前後的問詢工作極其不配合,並且拒絕提供聯繫方式,給審訊取證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
3月20日晚上,專案組召開碰頭會,商討下一步工作計劃。專案組討論一致認為該案案情清楚,肇事司機無民事賠償能力,涉嫌交通肇事罪,決定21日對王某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由於當前是疫情期間,需要對關押犯罪嫌疑人進行核酸檢測、體溫檢測、調取15日通行軌跡並層級審批。專案組派出人員到醫院對嫌疑人王某進行核酸檢測,民警全程佩戴護目鏡、檢查手套、口罩,並給嫌疑人王某佩戴了口罩、雨衣,保證了自身和嫌疑人的安全。
20日晚上民警們通宵達旦對相關人員做筆錄固定證據,補充完善證據材料。
21日上午,專案組同步進行嫌疑人體檢和受案工作。
由於王某拒不提供聯繫方式,專案組帶著王某到各通信公司現場查詢,女司機王某心存的最後一點僥倖也被專案組民警當場擊碎。
3月21日晚上21時,經過連續加班近70小時,最終成功將王某送至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刑拘,彰顯了社會公平正義,有效地打擊了犯罪嫌疑人肇事逃逸的囂張氣焰。
來源:江南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