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裡製造假煙 男子涉案百萬領刑罰

2020-01-09     朔城區法院

以為將犯罪現場藏在養豬場裡就不會被發現,竟然在廢棄豬圈內製起了假煙,最後仍被逮個正著。近日,陳某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福建省沙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五萬元。

黃某的養豬場因經營不善倒閉,正愁閒置的養豬場無處出租時,鄰居陳某介紹張某(另案處理)將該養豬場租下,作為假煙廠!對養豬場進行了簡單的改造之後,張某拉陳某一起入伙生產偽劣捲菸,並將生產好的捲菸運出銷售。「好景」不長,養豬場裡經常冒出嗆鼻的黑煙,半夜裡機器聲吵得周圍的居民難以入眠,假煙廠被人舉報。收到舉報之後,沙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對陳某的假煙廠進行了突擊檢查,當場查獲用於生捲菸的捲菸機、接咀機、成品捲菸、煙絲等物品。經鑑別檢驗,查獲的捲菸均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查獲的煙絲未發現霉變。經確認,已經生產的偽劣煙草製品價值將近兩百萬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明知張某等人(另案處理)生產偽劣煙草製品,仍然為其提供幫助,生產的偽劣煙草製品價值共計1866370.56元,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據被告人陳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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