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反映派出所「三個月後才抓了一個」,是這樣嗎?

2019-07-25     恩施公安在線

7月2日,網友「w吳啟平」在新浪微博上發貼,稱恩施市公安局崔家壩派出所「出警民警就只給被害人拍了一個照片就走。」「三個嫌疑人當時一個人也沒有帶走詢問,現場也沒有保護。」「三個月後才抓了一個……」真實情況是這樣嗎?

恩施州公安局組織專班核實該網友反映情況。經調查,2018年3月16日11時許,恩施市公安局崔家壩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崔家壩鴉鵲村有人打架」。接警後,崔家壩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處理。經現場調查,發現崔家壩鎮鴉鵲水村村民吳啟權與鄰居吳啟平、向玉全夫婦因土地權屬糾紛發生衝突,導致吳啟權、吳啟平、向玉全三人不同程度受傷。

民警處警現場

因吳啟權(男,現年50歲)與吳啟平(男,現年48歲)系兄弟關係,鑒於雙方都受傷,且傷情系在互毆中形成,經現場調查取證後,民警讓雙方到醫院治療,並於當日受理為行政案件展開調查。除吳啟平因傷情較重無法詢問以外,民警及時完成對吳啟權、向玉全及在場目擊人的詢問、現場勘查、現場指認等調查取證工作。

2018年3月28日,經鑑定,吳啟平的傷情為重傷二級。2018年4月8日,經鑑定,吳啟權的傷情為輕傷二級。3月30日,恩施市公安局依法對該案轉為刑事案件調查。6月14日,恩施市公安局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吳啟權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6月19日對犯罪嫌疑人吳啟平採取監視居住刑事強制措施。8月16日,該局依法將該案移送起訴。因犯罪嫌疑人吳啟平不配合刑事訴訟,經檢察機關批准,10月11日,恩施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吳啟平執行逮捕;執行時發現吳啟平患有癲癇入院,逮捕無法執行,經交換意見,決定先起訴吳啟權。

2019年6月17日,吳啟平被傷害案經恩施市人民法院判決,吳啟權被判處有期徒刑,並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吳啟平的刑事責任待其傷情穩定後另行移送起訴。

綜上所述,在辦理吳啟權、吳啟平、向玉全被傷害案中,辦案民警處警及時,沒有發現違反相關辦案程序規定的行為,無失職瀆職、不作為的情形,「w吳啟平」在網上的發貼不屬實。

俗話說「兄弟如手足」,吳啟權、吳啟平既是兄弟,也是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生活中難免有一些摩擦,爭強好勝、以牙還牙、以暴制暴勢必兩敗俱傷,只有做到相互尊重、相互謙讓、相互包容、相互分擔、相互關愛,這樣才能團結友愛、和睦相處、守望相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sPifKGwBmyVoG_1ZkJ-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