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助200萬元|晉江出台11條措施,鼓勵企業轉產疫情防控應急物資

2020-02-06     晉江經濟報

昨日,晉江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鼓勵企業轉產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十一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十一條」),支持企業加班加點、滿負荷生產,儘快擴大轉產或擴大產能,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堅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

晉江市工信局局長林永紅介紹,「十一條」是在前期對接推動企業轉產過程中,針對企業轉產可能面臨問題和困難的基礎上研究推出的,希望鼓勵更多企業參與這場無煙的戰「疫」。

據悉,經過產業摸底後,晉江市發出「疫情防護物資生產保障工作安排」。根據安排,柒牌、興德、鼻涕蟲等7家企業已在進行防護服、口罩、消毒水等的生產。

「十一條」主要適用哪些企業?林永紅表示,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是指響應晉江市政府號召,轉產或擴產從事防護服、口罩、消毒水、護目鏡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產品生產的晉江企業,以及為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提供配套材料、設備的晉江企業。

「十一條」明確,對納入支持企業的員工,按該企業參加失業保險職工數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用工成本補助,最高補助限額30萬元,同時由人社部門協助調度用工資源,充分滿足其用工需求;對生產技術、設備研發攻關,流動資金貸款給予簡化審貸手續,貸款利率適當低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率水平;對緊急物資開闢物流「綠色通道」。

針對轉產過程中遇到的設備採購、潔凈車間等問題,「十一條」規定,對在指定時間內新增購進專業用於生產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設備的企業並形成產能,單家企業累計補助限額200萬元;在3月15日前形成產能的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自建30萬級及以上潔凈車間的,區別形成產能的不同時間,給予不同標準的建設費用補助,單家企業累計補助限額100萬元;對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在疫情消除後由市政府予以集中表彰,並一次性給予資金獎勵,值得關注的是,對免費為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提供潔凈車間作為生產場所的企業,獎勵10萬元。

此外,在轉產的路上,晉江還面向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建立「一廠一組」駐廠聯絡制度,專人專班保障企業原輔材料、生產設備採購、能源要素保障及產品檢測、消殺等方面需求,全力支持企業滿負荷生產擴產。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泉州出口加工區管理局,市有關單位:

為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全面強化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保障,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特就鼓勵企業轉產疫情防控應急物資提出如下措施:

一、在 3 月 15 前形成產能的晉江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在元月 25 日後新增購進專業用於生產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設備的,區別形成產能的不同時間,給予不同標準的設備購置費用補助,其中,在 2 月 15 日前形成產能的,按設備購置金額(不含稅,下同)的 50%給予補助;在 2 月 29 日前形成產能的,按設備購置金額的 40%給予補助;在 3 月 15 日前形成產能的,按設備購置金額的 30%給予補助。上述單家企業累計補助限額 20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財政局)


二、在 3 月 15 前形成產能的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自建 30 萬級及以上潔凈車間的,區別形成產能的不同時間,給予不同標準的建設費用補助。其中,在 2 月 15 日前形成產能的,按潔凈車間建設費用的 30%給予補助;在 2 月 29 日前形成產能的,按潔凈車間建設費用的 20%給予補助;在 3 月 15 日前形成產能的,按潔凈車間建設費用的 1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累計補助限額 100 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財政局)


三、對在 3 月 15 前形成產能的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按該企業參加失業保險職工數 2000 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用工成本補助,最高補助限額 30 萬元。(責任單位:人社局、財政局)


四、對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在疫情消除後由市政府予以集中表彰,並一次性給予資金獎勵,其中:對防護服 日 均 產 量 達 到 1 0 0 0 件 以 上( 含 1 0 0 0 件 ,下 同 )、2 0 0 0 件 以 上 、5000 件以上、10000 件以上的企業,分別獎勵 10 萬元、20 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對口罩日均產量達到 10 萬片以上、20 萬片以上、50 萬片以上、100 萬片以上的企業,分別獎勵 10 萬元、20 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對消毒液日均產量達到 0.5 噸以上、1 噸以上、2 噸以上、3 噸以上的,分別獎勵 10 萬元、20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對生產其他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為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提供配套材料、設備的在晉企業,獎勵 10 萬元;對免費為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提供潔凈車間作為生產場所的企業,獎勵 10 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財政局)


五、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開展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技術、設備研發攻關,在設備研發成功並投入市場使用後,按研發投入總額的 50%給予獎勵。單家企業補助限額 50 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局、財政局)


六、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的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在疫情響應期間原則上由各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統一進行回購調配,並根據疫情防控階段性需要對物資產能進行調度,配合國家、省、泉州市做好物資保障。根據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要求生產的過剩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由疫情防控後勤保障組根據情況統籌回購,或是由我市各醫療衛生機構按相關規定予以優先採購。(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工信局、財政局)


七、對參與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配套材料、設備生產的在晉企業,允許在 2 月 9 日(農曆正月十六,星期日)24 時前復工,對員工返廠問題導致無法正常開工生產的企業,由人社部門協助調度用工資源,充分滿足其用工需求。(責任單位:人社局)


八、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因生產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需要辦理相關生產資質的,市場監管局、衛健局要指定專人,主動上門服務,建立應急審批「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衛健局)


九、工信局要會同所在鎮域,面向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建立「一廠一組」駐廠聯絡制度,專人專班保障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的原輔材料、生產設備採購、能源要素保障以及產品檢測、消殺等方面需求,全力支持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滿負荷生產擴產。(責任單位:工信局)


十、各銀行機構要開設「綠色通道」,專人對接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融資需求。對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鼓勵各銀行簡化申貸手續,貸款利率適當低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水平。(責任單位:金融局、銀保監組、人行、各銀行機構)


十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交警大隊要對疫情防控物資、原輔材料、生產設備等緊急物資開闢物流「綠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資運輸順暢。(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交警大隊)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的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是指響應晉江市政府號召,轉產或擴產從事防護服、口罩、消毒水、護目鏡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產品生產的在晉企業,以及為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提供配套材料、設備的在晉企業。

(二)晉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的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必須服從各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調配,否則不予享受本通知相關政策扶持資金。

(三)企業弄虛作假騙取政策資金的,政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全額追回獎勵、補助資金,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取消其五年內申報政策資格。

(四)本通知由市工信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實施管理相關規定以配套出台的《操作程序》為準。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2 月 4 日


本報記者:蔡明宣

本期編輯:林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s6rOGHAB3uTiws8KoLJ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