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貼家裡開銷 貧困戶無證砍伐自家桉樹 檢方作出相對不起訴

2020-03-24     法制日報

3月19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在辦案中認真貫徹新時代檢察工作理念,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的原則,不斷提升辦案綜合效果,對吉某濫伐林木案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2020年3月11日,吉某濫伐林木案被移送省檢二分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在審查案件中發現:吉某系建檔立卡貧困戶,因居家日常開銷難以為繼,遂在未辦理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找人砍伐了自己種植的桉樹,其子在賣樹途中被抓獲,後吉某到當地派出所自首。由

于吉某系文盲,法律意識淡薄,經檢察官的耐心講解和翻譯人員的翻譯,他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願意認罪認罰,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然而,承辦檢察官沒有將該案簡單的一訴了之。3月19日,承辦檢察官找到吉某所在地的村委會和幫扶人,經協商確定由村委會協調林業部門為其補辦採伐手續,使吉某能夠將自家桉樹賣掉解決燃眉之急,由吉某脫貧幫扶人向幫扶單位申請為其提供補種所需的芒果樹苗,使其能夠依靠種植芒果增收,並完成修復生態的任務。部門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後、經檢察長決定對吉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疫情之下的脫貧攻堅戰中,省檢二分院面對挑戰,毫不鬆勁懈怠,7個工作日內依法完成對貧困戶吉某的不起訴決定,消除其後顧之憂,並為其脫貧致富提供切實可行的方案,貢獻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檢察力量。

全媒體記者翟小功 通訊員 仝冰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s5bDC3EBiuFnsJQVEpJ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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