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顧問多次幫購房夫妻辦假離婚證

2019-12-12     蚌埠檢察

購房、貸款、離婚

這三者能有啥關係?

你別說

還真有人把這三者給聯繫上了

不信快隨小編一起來看看

下面這個案例

近日,臨沭法院審理了一起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案件,被告人為了提高自己的銷售業績,不從提升自己業務能力和服務態度著手,而是動起了歪心思,結果觸犯法律,將自己「送進」法院。


案情回顧

王某某

是某房產公司的置業顧問

在一次接待前來買房的樊某時

得知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

因徵信問題被銀行拒絕

這可咋辦?

為了讓樊某順利買房繼而提升自己的銷售業績,王某某稱其想到一個「好辦法」,她告訴樊某可以通過辦離婚的方式讓符合貸款條件的樊某妻子去辦理貸款,而且不用去民政局真離婚,辦個假離婚證就可以,並稱她有認識辦假證的熟人,交給她辦就可以。之後樊某拿著偽造的離婚證順利拿到了銀行貸款。

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期間,王某某先後多次聯繫製作假證的熟人「老葛」,為另外兩對前來購房的夫妻偽造了離婚證。


不久之後

戲劇性的一幕就上演了


一天樊某到當地派出所為孩子落戶,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在核查材料時發現樊某所持其妻子戶口單頁系偽造的虛假證件,通過對樊某攜帶的物品進一步檢查,發現了偽造的離婚證等材料,導致了案發。


法院審理

臨沭法院對該案依法審理後認為,王某某幫人辦理偽造的離婚證,其行為已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同時綜合考慮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願意繳納罰金等情節,最終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法官提醒


1

俗話說的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本案中,被告人為了獲取利益不擇手段,以至於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事後追悔莫及。這無不在警醒著我們每一人:生活中應時刻遵紀守法,不斷強化法治意識,切勿為了謀利益而去做違法犯罪之事!


來源:臨沭法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rXwl_G4BMH2_cNUg-0G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