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這80人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請速處理

2019-09-20     洛寧城事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即公安部令第139號):持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及事故的,不需要審驗。凡被記分的駕駛人需要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車管所辦理審驗。逾期不審驗的,系統自動將駕駛證狀態變為「逾期未審驗」




洛寧交警溫馨提示:請以上逾期未換證、未審驗的重點駕駛員抓緊到洛寧縣駕管所(永寧駕校院內)進行相關業務辦理。別抱僥倖,依法駕車,安全出行。(洛寧公安交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r90GT20BJleJMoPM66P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