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烏茲別克開銀行?

2019-11-12     絲路新觀察


據Spot網站此前報道,烏茲別克總統簽署了新版《銀行和銀行業務法》,文件確認了在烏茲別克開銀行的新程序。

誰可以開銀行?

銀行創始人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居民、非居民和以財政部為代表的國家。

需要多少法定資本?

銀行最低註冊資本應為1000億蘇姆。以本幣形式由銀行創始人和股東出資或政府證券組成。
銀行最低註冊資本必須由銀行創始人在提交國家註冊申請和頒發執照時支付。投入註冊資本的資金計入在銀行開設的儲蓄帳戶。如果發生系統性金融危機,財政部可以使用國家有價證券購買銀行股票。

怎樣發放執照?

銀行執照辦理程序包括2個階段:


1.中央銀行發放開設銀行的初步許可;
2.銀行辦理國家登記,同時獲得執照。
獲得開設銀行的初步許可,申請人應在簽署組織簡章後3個月內,向中央銀行提交一份附帶文件的申請(組織簡章、章程、協議、創始人信息等)。其中包括該銀行未來3年的業務計劃。
審理髮放開設銀行的初步許可的申請,將收取50倍基礎計算值費用。法律規定,中央銀行可拒絕發放開設銀行的許可。
據Spot網站此前報道,喬治亞TBC銀行已在烏茲別克遞交了銀行執照申請。

來源:spot.uz

編譯:劉若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r47yXW4BMH2_cNUgB5u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