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十大商幫之首--晉商

2019-07-16     尼古拉斯憶心

學習國學經典,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

鹽是人類生活中的必需品,任何人都需要食鹽的補給,以維持身體生理的需要。有人將食鹽視為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是有一定道理的。一切烹調如果沒有鹽的加入,就會暗淡無味。鹽的生產受自然條件的限制,且沒有其他的代替品。因此,從古代開始,鹽業就是一個「香餑餑」。古人將占有鹽放在關係生存的重要位置上。

山西運城的池鹽,可以自然結晶成鹽,顆粒較大,色白,是中國古代最好的鹽業資源。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口越來越多,對鹽的需求量逐漸增多,為爭奪鹽業資源引起的紛爭逐漸增多。

相傳,黃帝與蚩尤之間的戰爭,很可能就是為了爭奪運城的池鹽。當時的池鹽是十分稀缺的自然資源。運城鹽池當時在黃帝部落的占據和控制之下。而居住在東方的夷族沒有食鹽資源,鹽的供給十分困難,部落首領蚩尤為了部落的生存和發展,就向擁有食鹽資源的黃帝部落發起了戰爭,企圖將黃帝趕走,由他的部落占領鹽池,以過上好的生活,但蚩尤最終戰敗。據說蚩尤被黃帝擒殺後,血流鹽池,池水為赤色,蚩尤之軀被解,因此鹽池又名「解池」。

又有傳說,堯、舜、禹分別建都在平陽(臨汾)、蒲坂(永濟)、安邑,三都城均靠近運城鹽池,說明人們當時所用食鹽極有可能都來源於運城鹽池。在古代,運城池鹽既是本族經濟發展的動力,也被用作部族之間交換物資的中介。擁有鹽池的部落可以吸引其他部族到其附近地區「安營紮寨」,甚至還可能吸引某些部族前來依附或加盟,以增加部族的規模和勢力。

有許多古籍記載了運城池鹽。《屍子》記載了舜就解池的鹽南風所做的《南風歌》:「南風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周禮》中記載:周設「鹽人,掌鹽政之政令,運城池鹽作為貢品獻於周王室」。《左傳》中曾經記載,晉大夫一致認為要生活在運城鹽池一代,因為此處「妖嬈而近盬」,「盬」指的就是運城池鹽。

山西運城的池鹽,歷史上有多種稱謂。先秦時代被稱為「盬鹽」、「苦鹽」、「形鹽」、「印鹽」,漢魏時期稱「河東觧鹽」,唐代稱「蒲州池鹽」、「河中池鹽」、「晉鹽」,宋代稱「陝西顆鹽」,明清稱「河東池鹽」。

日本的學者宮崎市定認為,中國最古老的文明興起於運城鹽池附近;鹽池是夏、商、周三代文明的經濟基礎;鹽業是最早的商業,食鹽是最早的產品。他還認為,商賈的「賈」,最初起源於「盬」。

運城池鹽純然而不假人力,聽命於天日而漫生隨收的生產方式,大約在魏晉至隋唐時期結束。魏晉時期池鹽的生產方式是以沃土灌畦,稱為「鹽田」。唐代,鹽池已普遍使用「墾畦澆曬法」。至北宋,解鹽生產進一步發展,年產量可達數千萬斤,能供當時全國食鹽的三分之二,其稅收是國家財政的支柱收入。

統治者為了控制鹽業,自東漢開始,對鹽實施專營。宋代慶曆八年(1048年),推行鈔鹽制度,商人拿錢購買鹽鈔,然後憑鈔至鹽池請鹽,最後運銷至指定區域。雖然宋朝對鹽實行禁榷制度,但已經出現了以山西商人為主的運鹽商隊,《垣曲縣店下樣》銘文記載,鹽商和僱工之間用契約、標準權衡及賞罰手段等維持和調節關係,從而維繫整個運輸商隊。山西的運鹽商隊的活動區間受到規定和限制,但也在被允許的範圍內,為中國國內交通線路的更新和交換關係作出了一定的貢獻。有宋代的鹽業輸運打底,明代以後隨著北方邊鎮市場的形成,山西商人繼承和發揚了先人的經商精神,借河東池鹽之利,在「開中制」的政策下,捷足先登就是順其自然之事了。

眾所周知,晉商靠鹽業而發家。山西運城的鹽池,自古以來就是兵家爭奪之地。而國家也對鹽業實施專營,那麼,晉商是如何靠鹽業發家的呢?明清時期是晉商的興盛時期,其興盛得益於四次重要的歷史機遇。

晉商的第一次歷史機遇是在明初。朱元璋建國之後,為了鞏固政權,多次出兵至塞外殲滅元蒙的殘餘勢力。至永樂年間,朱棣五次出征漠北,元蒙勢力在強大的軍事壓力下,被迫北遷,並逐漸分為韃靼、瓦剌、兀良哈三部,分別居住在大漠南北、天山南北、大興安嶺東。三部勢力均是單一的遊牧經濟,無耕織、地產、鍋釜之事,需要仰仗中原。

起初,明政府嚴密防範各部與中原各地的交往,但從宣宗之後無力出征漠北,只能採取一些防禦措施,如重新修築長城;疏通南北運河;沿長城線設立九邊鎮,駐紮軍隊。據統計明政府在長城附近設有86萬軍隊,馬匹更是不計其數。如此規模的軍隊和馬匹需要大量的軍餉才能維持日常的生活。因此這一帶就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軍事消費區。

明政府最初解決邊鎮軍餉的措施主要有三個:屯糧、民運糧、開中制。前兩個措施受豪強私占屯田、運輸負擔過重等原因而受到破壞,最後只剩開中制。所謂開中制,就是由商人承接邊鎮所需糧草,官府給這些商人的回報就是鹽的專賣權。具體來說,就是官府出榜招商,商人應招,運輸軍需糧草至邊鎮,換取鹽引,然後憑鹽引到指定的鹽場請鹽,再到指定的地區銷售,並從中獲得利潤。

山西位於長城內側,境內的大同及山西鎮皆屬九邊鎮。宣大總督所轄宣府、大同兩鎮為重鎮,布防的軍隊最多,需要的糧餉也最多,開展鹽引的數量自然最大。這就為山西商人提供了「極臨邊境」的優勢,開中制一實施,山西商人便捷足先登,進入北方邊鎮市場,集糧鹽、布商於一身,興起於商界。

晉商的第二次歷史機遇在明中葉。隨著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開中制已不能適應社會需要。弘治五年(1492年),戶部尚書葉淇變法,將開中納糧,改為開中納銀,也就說商人不能再納糧到邊鎮換取鹽引,而是要納銀換引。而且葉淇還提高了鹽引值。

晉商面對這一新問題,不失時機,改變經營方針,作出了三大方面的改變。一是將鹽、糧、布經營轉變為多業經營,絲綢、茶葉、顏料、煤炭、鐵製品、木材、煙草、乾果、雜貨等都成為晉商經營的範圍。二是將活動範圍從納糧開中地區發展到全國各地,黃河流域、長江流域,甚至是國外,都留下了晉商的足跡。三是將經營方式在獨資、貸金等形式上,加入行幫、夥計制等組合形式,增強了商業競爭力。由此晉商逐漸發展成為一個地方商人集團。

晉商的第三次歷史機遇是在清朝前期。清朝成立之後,中國的版圖呈現出大一統的局面,政治相對穩定,商品經濟在明代的基礎上得到進一步發展。清政府在開發邊疆經濟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並採取滿蒙友好政策。晉商抓住這一機遇迅速開展旅蒙貿易,以長城沿邊地區集鎮為據點,沿著通向蒙古各地的驛道,由近及遠開展貿易,由漠南蒙古逐漸向北發展。

同時,晉商在邊陲一帶取得了巨大成功,壟斷了恰克圖國際貿易。恰克圖是雍正五年(1727年)開闢的中俄邊境貿易城。晉商在此時還擴大了經營地區和項目。明代晉商的活動區域基本上是「半天下」,而到了清代,其足跡幾乎是遍布天下,在北部蒙古地區和西北地區尤為活躍,北京、天津、南京、蘇州、廣州等地活動也比較集中,同時還把生意做到了俄國、日本、中亞等地。經營的商品擴充到了綢布、紙張、裘皮、油酒、茶葉、典當、糧食等行業。清代前期晉商的商業經營資本獲得了長足的發展。

晉商的第四次歷史機遇是清朝道光皇帝之後。明代白銀的外流,一條鞭法的推行,清朝前期農業生產的發展,都使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越來越活躍。17世紀以後,清朝的徵收賦役、發放薪餉一律用白銀,貨幣地租也有所發展。鑒於貨幣的流通,晉商搶先一步看出商業活動需要金融行業的發展,於是在帳局、錢莊的基礎上,創辦票號,適應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得以稱雄商界。

如果歷史機遇是晉商發展的「天時」,那麼晉商的發展也同時具備「地利」和「人和」的優勢。「地利」指的是山西具有的優勢地理位置。古代的山西靠近邊境,頻臨蒙古部落,為商業發展提供了絕佳的位置。「人和」指的是晉商本身的素質。晉商本身具有隨機應變、靈活處事的優點,否則他們也不可能迅速而準確地抓住這幾個歷史機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r-DgA2wBmyVoG_1ZNc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