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做好這三件事就行,不必曲意迎合

2020-01-01     麥豐深夜暢談

人生在世,每個人,在生命當中,其實是為自己而活。當然,人是需要共性思維與共情能力的,但說真的,懂得人情世故、為人相處之道就已具備正常生活的能力,實在不必為了求得更多人的認同而徹底喪失個性,變成一個沒有個人符號的人。

這樣做的結果,就是你最終將淪為一個處處被別人的思想、行為與話語所控制與主導的人,不會有什麼大的作為與出息。

想要活得自由痛快一點也不難,只要懂得做好以下這三件事就行,除此之外,不必在曲意迎合他人當中,丟失了自己。

1.不渴求別人的認同

別人認為你好,不如你自己覺得自己活得好。這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在哪裡呢?也就是說生存在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其實內心的價值觀、對事物的看法與認知是不一樣的,他們認為好的東西,可能更符合自己的價值評判標準。

它們有可能會帶有社會主流評判的色彩,但問題是,你自己是否是那種認同這些價值觀,想一輩子遁規蹈矩,照著別人的看法生活的人。一個人具有共性思維,是會幫他更加好的融入群體之中,但有時候,能夠成就你的,還是自己那些不同於別人的東西。

這些,才是你的特點,也是你區別於他人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的價值所在。

試想想,如果全天底下的人,全都想的一樣、做得一樣、活的一樣,這個世界還有什麼美好可言?因此,在遵守基礎的法律道德之上做真正的自己,從事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並堅持自己的特色,你才更容易成為一個「與眾不同」也色的人,不必事事渴求別人的認同與讚賞。

不能理解你的人,他們永遠不會明白你所做的事情究竟特殊在哪裡,但這不代表它就沒有意義!

2.不為不懂的人解釋

世上的人很多,但是大家的三觀、思想、見識、知識、理解能力、興趣愛好及懂的東西、擅長的領域等等,其實都不同。

一個人,如果能在有限的人生、茫茫人海當中,找到一個無需過多訴說就全然懂自己的知己,是一種尤其難得的緣分與福分,換言之,正是它的稀少,才成就了它的難得。

反過來也就證明了,社會上的人,如果不懂你,是一種很正常、很普通的事情,沒什麼大不了的。如果一個人,總是因為別人不懂自己而鬱悶、介懷,總因此想改變對方的看法,將自己內心的想法向他人解釋,這才是一種「強迫症」以及「浪費時間與精力」的表現。

人生於世,做好自己,並懂得自己所從事與堅持的事情究竟是為了什麼就好。你所堅持的,終將引導你向著它所代表的方向行進。只要合理合法也沒傷害到別的利益,那些主導不了你的人生的人是支持還是反對,能否理解得了,到底有什麼要緊的呢?

人生貴在「珍惜自然相知之人」,卻不是強人所難,徒勞無功去勸說那些持不同意見的人認同自己的活法。人生不需要拉選票,沒必要向不懂你的人解釋,各自活好自己便好。

3.不強迫自己融於群體

合群最大的好處,是因為團體協作的力量大於單打獨鬥,以及搞好人際關係可以使自己在人群當中感受到融洽而舒適的生存氛圍,而這些,也使得人們可以從與他人打交道當中,能獲得理解、協作、友誼、支持與利益,亦能感受到一種來自於團體的溫暖與保護。

遠古時代,人之所以能夠戰勝自然與別的動物,就在於有群體意識。「人多力量大」這種觀念,其實也是這樣一種認知的延續罷了。

認同群體的重要性,並不代表群體當中的每一個人,都得活成同一副面孔、同一種脾氣、同一種思想、同一種本能。不強迫自己融於群體,不代表你就是「刺頭兒」、「叛逆者」,而是說,在尊重群體當中其他成員的基礎之上,你還想活成一個擁有獨特見解的個體的人。

這本身並不是一種錯,也不需要得到他人的同意與允許。一個敢勇於做自己的人,他們一般都比較獨立、有主見、有見識、生存本能也很強。這些不同之處,可能會幫助你成長,而只想依靠群體與他人享受平凡與安逸,可能將來個人不會有太大發展,會活成一個胸無大志、人云亦云的人。

當今社會,有太多人,將合群定義為:模糊個人特色、從眾心理明顯、不敢表達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與意見,不喜歡動腦筋、喜歡附聲附和他人的看法等等,這其實不是一種真正的合群,而是以一種「自我消滅」的方式,被群體吞噬,成為其中一個不起眼、不對他人構成影響與威脅的細胞罷了。

太過曲意迎合他人,就勢必會委屈自己、失去自己。而自己,才是你生存於世唯一最堅實的依靠與指望。群體再強大,但其中每一個人還是得靠各自的能力生存,它只能帶來整體的強大、穩定與平衡,但卻沒辦法代替其中的成員生活。

成為一個為了群體而適當收斂自己個性、配合大家腳步的人對人對己都有利,但沒有必要活成一個為了群體徹底改變自己個性、放棄自己特長的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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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pzl1Ym8BMH2_cNUgOpU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