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家暴|解決家暴問題不是靠忍,而是需要勇敢說「不」

2019-09-18     端木婉清

茫茫人海,欣喜相逢,如若喜歡,可以點點上方「關注」,讓我們一起陪伴,寫寫看看這人間的故事,取一抹通透。

文/端木婉清

01

在中國的傳統觀念里,「法不入家,丑不外揚」一直根深蒂固。

從而導致了很多人在錯誤的婚姻和糟糕的家庭關係里,寧願被家暴折磨的體無完膚、痛不欲生,寧願一次次經歷絕望,都不敢向他人說出自己正在遭受的痛苦。

選擇隱忍和妥協,以掩蓋和維持那個表面上完整的 「家」。最終落下心理疾病,造成身體上的殘缺,嚴重的釀成家庭悲劇。

家醜不外揚,真的需要嗎?

在我看來,並不見得,有時反倒是成了把自己推向深淵的助力。

最近刷屏揚州朋友圈的一則新聞,就很現實地給出了答案。

先來說說這個新聞。

幾日前,一則「緊急尋求好心人幫忙」的網帖刷屏揚州人的朋友圈。



帖子大意是說:4日晚,在揚州某交叉路口,有一對年輕夫妻吵架,妻子阻止老公酒駕過程中,被丈夫暴摔手機,先後走到河邊,進入監控盲區,隨後女子落水死亡,死因不明,家人傷心欲絕,想尋求目擊者提供消息,還原事件真相。

後經警方介入搜救,於三天后在2000米外的河面發現屍體。

還原事件中所知,女人30歲,本是和丈夫一起到姐姐家吃飯的,由於發現了丈夫中午有飲酒行為,便關照他不要開車回來,丈夫最先是同意的,可結果還是酒駕,這事本鬧得有點不愉快。

晚上,丈夫又要出去,她怕他再次酒駕,追下樓去勸阻,果見他鑽進汽車要開車時,更是攔著,本是關心,卻引發爭吵,就在小區門口,丈夫當場摔碎妻子手機。

後來,女人一個人走了,男人在其他人勸說下,也跟過去,兩個人先後來到河邊,由於天色昏暗,又是監控盲區,女人落水,死因引起家人質疑。

經過多方調查取證,初步判斷多數為女人輕生行為。

目前死因仍在調查中,我們相信終有一天會水落石出的。

但有件事不得不說。

那就是在還原真相過程中,女人父親吳先生道出的關於女兒長期被女婿家暴的事。

說實話,看完這個父親的陳述,結合今天發生的悲劇,我不禁陷入深思,也令人唏噓。

家暴,家醜真的不能忍,不能一個人壓著、遮著,獨自承受。

02

吳先生說:死亡的是他的小女兒,30歲,熟悉他家情況的人嘴裡,她是個才女,學的是機械專業,畢業品牌大學,後又自主創業,開了一家公司,效益不錯。

女兒的丈夫也開了一家企業。夫妻倆人平常關係不錯,但女婿喜歡喝酒,不喝酒還好,喝了酒後,變成了另外的人。

酒後動手打人,搞家暴,是家常便飯。

結婚五年,女兒至少被丈夫打了不下10次,每次都被打得鼻青眼腫、打出血,但就是沒報警。

女兒覺得家醜不可外揚,要顧及丈夫臉面和年幼孩子的感受。關鍵她被家暴的事,怕父母擔心害怕,一直都沒告訴。

他們發現她身上有傷,她都說是自己不小心跌傷、撞傷的。

要不是某次小女兒又被打得厲害,剛好和姐姐在一起,說出家暴實情,或許他們永遠看到的只是女兒婚姻的表現。

父母介入後,女婿當面承諾永遠不再打妻子,可結果沒幾天,女兒還是被家暴。

父母忍無可忍勸女兒離婚,如果這個時候,她亮出底線的話,或許可以逃過今天的殘局,但她本人不肯,說要顧及名聲和孩子。

最後女婿寫保證書承諾不打妻子。



對於家暴男來說,這種保證書有什麼可信度?

結果可想而知,家暴還是在繼續。只是令吳先生沒想到的是如今會經歷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

他的大女兒說:如果妹妹是尋短見的,那也是絕望了,被家暴的沒有希望了,以往她一直在忍,可這次忍不住了。

是啊,那是家暴,不是兒戲,你在顧及對方的感受,考慮孩子年幼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自己的人生安全?

忍,要看具體事,和這種酒品差,道德約束力差,且易咆哮、暴躁、屢次毆打你的人有什麼可忍?

你一直忍,他都覺得是你的懦弱和被征服。

有些忍,不值得,也忍不出所謂體面的婚姻,但卻一不小心,會忍出悲劇。


03

然而像吳先生女兒這樣去隱忍家暴的女人還真不少。

小敏(化名)是一位企業高管,年薪200萬,遭遇散打老公家暴10年。

在10年里,只要老公心情不好,夫妻鬧矛盾,或者家庭意見不合,老公都會用拳頭解決問題。

一個散打的,出手力度可想而知,拳頭落在一個女人身上,也可見有多痛?

但每次被打,小敏都沒有報警,也沒有去醫院,如果傷不重,自己去藥店買一些跌打藥塗一下或者藥膏貼一下,挨打重了,她在床躺幾天。

她一直通過自愈的方式療傷,並未向任何人說出自己的遭遇,她只用筆和紙記錄每次被打的時間、地點、經歷、受傷情況。

若不是2016年3月《反家暴法》實施,讓她突然醒悟,她還是會繼續這種生活。

印象深刻的是。

律師問:你為什麼10年被家暴都不報警? 她說:10多年來,她想過反抗,但礙於面子以及考慮孩子的將來,都沒有報警,而是選擇了沉默。

短短几句話,說盡沉默隱忍中的痛,也見著幾分無奈和「我以為」的僥倖。

可沉默根本改變不了她被家暴的事實。


她們是和威脅自己生命的人在一起。

05

黑龍江樺南縣某女士,和丈夫結婚30多年,丈夫經常不分場合、不分輕重、不論緣由地打罵她

她曾住過院,也倒提過離婚,也向當地派出所求救過,這應該算有救的,但為了孩子她最終又選擇了隱忍。

她的丈夫從來都是脾氣暴躁、嗜酒、耍錢、不掙錢養家,也在家庭中不承擔丈夫、父親責任的男人。

這種男人,根本看不到妻子的大度,隱忍,看不到妻子的溫柔和妥協,他只要自己的痛快。

而他的家暴行為,也已嚴重影響婚姻關係,家庭和睦,從而造成妻子怨恨,孩子懼怕。

這種氛圍,不可能隱忍出一個完美的家庭,忍出一段圓滿的婚姻。

所以慘劇最終還是發生了。

2009年11月某日,家暴丈夫問妻子要錢未果,便對她實施毆打,一日不夠,次日早晨繼續毆打,致其無法起身。

那一刻,她大概是忍無可忍,絕望了吧,某女士趁著家暴丈夫熟睡,將他勒死了。

原本不該忍的家暴,卻忍了30幾年,原本還有更好餘生的她,後來,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最終裁判。

有時我再想:

如果人間有時光機,可以帶她們穿梭回過去,重新來一次,她們是不是不會再縱容家暴行為了呢

剛剛說的是婚後遭遇家暴,不懂斷舍離,選擇隱忍的。其實婚前遭遇家暴,還要往坑裡跳的人也不少。

之前看《離婚律師》,池海東的妻子焦艷艷因為背叛丈夫被發現,不得已離婚後,和一個叫岳群的人在一起。

就因為這個叫岳群的男人,曾經在她受傷時幫助過她,後來關心她,所以她一直相信他是很愛自己的。

但岳群是個什麼人?

他是那種為了自己和朋友合夥開公司,可以慫恿焦艷艷賣房的人,怕買房朋友沒北京戶口,還可以建議焦艷艷和朋友假結婚的男人。

不僅如此,他還渾身自私、充滿戾氣,動不動就暴打焦艷艷。

他股票賠錢了,看不怪焦艷艷買了一條3000元圍巾,以故意在他面前炫富的名義毆打她。

他在和焦艷艷游泳時,發現她穿了前夫買給她的泳衣,和她大吵,並且將她死死摁在水裡,若再多摁幾秒,那女人的性命怕沒了。

可焦艷艷呢?

明明心裡有恐懼,早就害怕了岳群,但還是覺得他愛她,選擇去心軟,去隱忍,更好氣的是誰都勸她這個男人根本不愛她,不靠譜時,只是以「我愛你,你就是我的」,進行家暴的人。


但她還要嫁給他。

結果,婚後被家暴,孕期還在被懷疑,家暴,差點跳樓斷送性命。

還有一個熟人的親戚。

婚前,遭遇男友暴打,傷痕累累,大家都勸她斷舍離,可她倒好,傷好後,立馬忘了傷疤嫁了,最後在婚後不到一年,被打斷一根肋骨,打掉一顆門牙收場。

都說性格決定命運,有時,真心一點沒錯。

06


以上幾個事例,只是家暴案件中的冰山一角。

《檢查日報》2016年11月24日公布的官方資料顯示: 據全國婦聯統計,我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過家暴。2004年以來,婦聯受理家暴投訴量每年都在4萬至5萬件左右。家暴致死,占婦女他殺原因的40%以上。 我國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其中60%婦女為家庭暴力……

很多受害者都是迫於「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忍氣吞聲,暴力種子也因此埋下,如果家庭暴力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和處理,很容易導致婚姻破家庭離散,同時加害人只會越來越有恃無恐。

揚州那位勸丈夫不要酒駕的妻子有什麼錯?她錯就錯在當初一直堅持的「家醜不可外揚」,錯在對家暴一次次忍耐。

這些年我們都在說家暴,但或許還有很多人不明白什麼是家暴,為了讓女同胞們更好認清這事,我特意上網整理了一些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什麼是家暴?

根據反家暴法第2條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包括身體暴力:

是家庭暴力最典型的形式,主要表現為毆打、捆綁,限制人身自由,以餓、凍、有病不給治療等方式虐待、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兒童、老人、殘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在家庭教育中以暴力方式管教兒童等。

精神暴力:

主要表現為對受害人進行侮辱、謾罵、誹謗、宣揚隱私、無端指責、人格貶損、恐嚇、威脅、跟蹤、騷擾等。

性暴力:

是指加害人強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懼、牴觸的方式接受性行為或殘害受害人生殖器官等性侵犯行為。

經濟控制暴力:是指加害人通過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收支狀況的嚴格控制,摧毀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自我價值感,已達到控制受害人行為的。

家暴大都怎麼產生的?原原因很多,我簡單舉例幾個。

  1. 壞父親榜樣

童年時代,經常看到父母打架,留下恐懼心理,後來未得到及時疏導,那麼早年耳聞目染的場景,會植入在孩子身上,使他不經意間習慣了家暴氛圍,學習了家暴模式。

  1. 夫妻矛盾激化

很多夫妻婚後,喜歡語言暴力,如謾罵和打壓對方,這是精神暴力,帶來的折磨十分痛苦。當男性或者女性受到了侮辱,情緒激動時就容易衝動,目的是制止對方的傷害。

3.男尊女卑落後思想

有些群體思想仍較為落後,存在男尊女卑的觀念。男人在外面諸事不順,但由於懦弱膽小,不敢對他人怎樣,唯一敢做的事是回家拿妻子出氣。

4.非愛情結合

兩個人結婚存在各自私人目的,婚後目的達成,無心經營。一方出軌,或雙方出軌,在對方知道之後,滋生報復心。雙方由語言上升到身體互毆。

那麼如何避免家暴,走出家暴?

除了國家建立完善的反家暴條例外,必須自我提高保護意識。做到珍愛生命,遠離家暴,遇見危害,懂得求助,和一切暴力行為說「不」。

其次,不斷增加個人修為,讀書習性,陶怡情操,學習情商知識,情緒控制方式,爭取做一個能夠掌控情緒的人。

再次,我覺得要懂得婚前擦亮眼睛,婚後遭遇家暴,有危害自身安全的,及時斷舍離。

我舉個例子,婚前,擇偶時期,明顯感覺對方有嚴重情緒問題,控制傾向,自私行為的,要引起重視,不要因為「戀愛腦」不去慎重,不屑理會。尤其婚前遭遇一方暴力的,要堅決拒絕,切不可盲目繼續婚姻。

婚前都敢家暴你的人,婚後更會要了你的命。

婚姻的目的,最終是為了幸福。因為愛情,因為兩個人有話說,能夠相互扶持,彼此取暖,難免小吵小鬧,但沒有家暴加害地走過一輩子。

絕不是,一方長期加害,一方長期被加害。

如果遇見這樣的壞婚姻,家暴婚姻。

我寧願看到被加害者勇敢說出:春風秋水,千山暮雪,從此各自珍重的話語。

這不是讓人害怕婚姻,拆散婚姻,如果你這麼認為,不要和我槓,我只是希望人人都意識什麼是真正的婚姻意義,意識到自我修養,意識到更好保護自己,拒絕家暴,保護每一個家的幸福,保護社會的安定團結。

端木婉清:情感作者,你的感情閨蜜,複雜人性解惑人,已出版暢銷書《懂,是塵世最美的情話》感謝您的閱讀,期待關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psnORG0BJleJMoPM9Ao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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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