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天氣很熱,電影院的螢幕上,更熱。
是的,派爺今天,還想跟大家聊聊,《烈火英雄》。
聊聊這群最美的逆行者。
只不過,這次聊的,是個小角色。
鄭志(張哲瀚 飾)。
小編聊他,不外乎一點。
鄭志這個角色小,但是戲足。
因為角色小,所以你開始不會很留意他的存在。
看上面的造型,敦厚中帶點油滑。
對比下演員平時的造型。
你很難想像出一個外貌出眾的小鮮肉,會如此泯然路人。
再看鄭志的出場,也自帶笑點。
剛從訓練繩梯上下來,就摔了一跤。
隨後,就吃了長官馬衛國一頓反話。
小編來還原下大意——
馬:快退伍了吧?
鄭:還有三個月
馬:該混一天是一天是吧?過來!一百個伏地挺身!
雖然挨了罰,可他嘴上依然不肯鬆口。
說自己原本的理想是特種兵,都怪親媽,讓自己當了消防兵。
看到這裡,咱們對這個人物的第一印象,肯定就是個老兵油子。
不是自願來當兵,而且馬上要退役了,就各種混日子。
鄭志看著,更像是個反面典型,哪裡有半點英雄人物的樣子?
不過,這也正是影片對這個人物的特別處理方式:欲揚先抑。
往後他的每一次出場,都會在這個「反面典型」的基礎上,一點一點往回扭轉。
第二次出場,很短,卻很有意思。
特勤一中隊接到火情,每個人都第一時間整裝出發。
鄭志此時,正在啃一隻雞腿。
聽到任務信號,隨手就把雞腿放進靴子裡,穿衣出警。
到這裡,你會發現———
他是個分的清主次的人。
火情大於一切,個人私利先放一邊。
之後在火場,鄭志依然是馬衛國眼裡那個不在狀態的人。
言辭,也更加嚴厲。
- 鄭志,沒事幹是不是?火場一日游呢?沒事幹給我搶泡沫去!
如果說一開始,鄭志給人的感覺是對只做個消防員的「不甘」,那麼這時的鄭志,體現的卻是身為消防員的「不服」。
回想下他訓練時,剛從梯子上摔下來那一刻,他並不想讓人扶他起來。
其實,不服,才是他的本性,他並不覺得自己會比別人差。
所以,在火場面對長官的質疑,他並沒有給自己找藉口,而是開始想方設法證明自己。
平時的油滑,可以解釋成小聰明。
在瞬息萬變的火場上,他就可以把這種小聰明,轉化成真正的隨機應變。
接到隊長命令搶泡沫罐的他,發現個人體力沒法搬運三個泡沫罐。
他就借了現場的摩托車,來回運送。
不小心摔了,還會讓現場的戰友幫忙。
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讓隊長「無話可說」。
由於在前面,給人物貼了足夠多的「標籤」。
下一次鄭志的出場,就帶上了懸念。
由於他的缺席,隊員們被烈火重重包圍。
起先,大家覺得這個即將退役的老兵油子,趁著這個亂子,跑路了。
可事實上,他卻在儘自己最大的努力,來營救隊友。
鄭志從「不服」,又上升到了「不管不顧」的境界。
不管,就是常人做不到的事,他也要做。
一根高壓水帶的壓力,足足有100公斤,在平時,那是五個人一起操作的。
鄭志不管,為了救隊友,打開水帶,卻被高壓後坐力反彈得頭破血流,倒地不起。
不顧,就是不顧及自己的安危,去拯救隊友的性命。
鄭志為了隊友們的安全脫身,堅決反對他們再次冒險進去火場救自己。
在這裡,有個影片中最催人淚下的場面。
鄭志在最後時刻,把消防員帽子扔給了隊友,讓他們交給自己的母親。
在採訪中,演員張哲瀚也道出了這個細節的來由。
原來,消防帽是很難被燒毀的。
所以多數消防員,都會把遺言或者親人的照片放在帽子裡。
海報中的主視覺,便是張哲瀚的消防帽
這一刻,鄭志這個角色,終於實現了反轉。
他並不是不想做消防員,他只是需要一次機會,來證明自己。
而為了這次機會,他寧可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這頂帽子,既證明了鄭志很自豪自己是一名消防員。
也證明了自己是一個不給母親丟臉的好兒子。
而鄭志與馬衛國之間的真實關係,也在尾聲處,由馬衛國親自畫上了句號。
他將一隻雞腿,放在了鄭志的消防帽前。
就像張哲瀚自己說的,鄭志跟馬衛國之間,是惺惺相惜的相愛相殺。
馬衛國知道鄭志愛吃雞腿,平時的嚴厲,只是為了時刻對他保持嚴格的要求。
因為在關鍵時刻,無論是新兵還是老兵,都可能是整個特勤一中隊唯一可以依靠的戰友。
雞腿,也是鄭志作為一個普通士兵的口腹之慾。
它蘊含的煙火氣,會讓我們覺得———
人間,值得英雄鄭志,站好最後一班崗。
可能,鄭志在全片的出場次數十分有限,但影片通過這幾場戲,就把一個心有不甘,永不服輸,到最後為了團隊和戰友不管不顧的消防員戰士形象,塑造得豐滿而立體。
而且,在角色塑造過程中,扮演者張哲瀚雖然是在電視圈小有名氣的演員了。
況且,這也是他十年來第一個大銀幕角色。
可他本人,並不在乎角色小,戲份少。
該當全程參與的消防員訓練,一點也沒少。
攀爬和跑步訓練,保質保量完成。
甚至因為訓練時腿部受傷帶了護膝,所以只能穿寬大的消防服出演。
對於消防帽道具和馬衛國兄弟情義,自己在劇本階段也做了不少的功課來加深理解。
的確,小編經常說小鮮肉的不是。
可是如果每個小鮮肉都能不嫌棄角色小,認真準備,積極訓練。
那樣成為一名好演員,肯定真的就是個時間問題。
有人曾經說過,銀幕上,只有小演員,沒有小角色。
張哲瀚,這個名字,小編記住了。
文章轉載自原創作者:派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