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為支持文旅企業力克時艱、渡過難關,我市制定《樂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緩解文旅企業經營困難十條政策措施》,「真金白銀」解決文旅企業經營困難。
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市財政設立2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此次出台政策的兌現。
強化金融政策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按政策範圍內最低標準執行,中小微企業存量貸款疫情防控期間到期辦理續貸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貸款利率原則上按現行利率下浮10%。
加大稅費支持力度,對經營困難、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由企業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延期繳納;對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減免相關經營成本,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文旅企業,全免2020年2—4月租金,減半收取5、6月租金。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受疫情影響的參保企業按規定備案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和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後的3個月內。
落實培訓經費補貼,疫情防控期間,鼓勵文化旅遊行業主管部門通過網絡課程等在線培訓形式開展導遊員、講解員等從業人員職業培訓,納入相關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實際費用給予全額補貼。
及時兌現獎補資金,對符合《樂山市加快旅遊業發展的十條政策》獎補條件的旅遊企業,經審核後完成獎補政策兌現。
暫退部分質量保證金,向全市所有已依法繳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80%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
加快企業升級改造,優先為重點文旅企業及文旅產業園區(基地)等各類載體爭取資金或項目支持。
支持市場營銷推廣,支持旅行社和民營景區(點)在疫情解除之後開展市場營銷推廣活動,穩固和開拓客源市場,市、縣財政給予不高於營銷費用50%的資金補助。
據悉,本政策支持對象為全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營遇到較大困難,且政府鼓勵發展的景區、旅行社、酒店、演藝、電影院等文旅企業。
來源:無限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