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11月28日報道,澳洲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案件:一名中國男子Luo Haoling(羅浩凌 音譯)涉嫌殺妻後,將妻子的屍體放在冰箱裡冰凍,然後火速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連夜逃回了中國。
報道稱,該名男子和被害人(也就是羅浩凌的妻子)都是中國人,案發當天,由於只有羅浩凌一人和被害人有過接觸,並且他們還因為一件小事還發生了爭執,在爭吵的過程中,樓下的鄰居甚至聽到羅浩凌對自己的妻子大喊大叫,揚言:"我要殺了你"!
所以,目前警方有足夠的理論認為羅浩凌就是殺妻的最大嫌疑人,警方稱,嫌疑犯羅浩凌已經逃回了中國,而又由於中澳兩國之間沒有引渡協議,所以澳大利亞警方目前無法將嫌疑犯羅浩凌引渡到澳大利亞並對其逮捕。
警方表示,雖然無法引渡,但他們已經在澳大利亞發出了全國通緝令,希望早日能逮捕到羅浩凌。
華男殘殺愛妻,事後將屍體藏於冰箱
11月27日上午10點,雪梨警方接到報案,緊急趕往平步爾(Pymble 音譯)的一棟公寓樓
根據報警人的說法,她是羅浩凌的妻子歐陽仁熙(Renxi Ouyang 音譯)的好朋友,由於歐陽仁熙一連幾天都處於一個失聯的狀態,她很擔心歐陽仁熙是不是出了什麼事,所以她這才報警,讓警方來確認一下歐陽仁熙的人身安全。
(案發現場)
聽完報警人的說法後,幾位警方立刻前往羅浩凌的家裡,等打到門口後,他們發現這戶人家的大門是處於一個緊閉的狀態。
由於害怕報警人的說法真的"成真"——歐陽仁熙出事,再加上一時之間也聯繫不到公寓管理人員,所以警方決定強行破門而入!
(警方破門而入)
進入房間之後,幾個警察立刻展開一番緊鑼密鼓的搜尋,但卻絲毫沒有這位疑似遭遇不測的女主人的蹤影。
直到他們看見,狹小的廚房中,放著一個大冰櫃,這個冰櫃大小剛好能裝下一個人,看上去十分可疑。
警察馬上動手,打開了冰櫃,而裡面竟然躺著一位死去多時的華人女子!
她,就是報警人說的,那位可能遭遇不測的女主人歐陽仁熙,發現屍體後,警方立刻封鎖了現場和公寓,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經過調查後警方認為,這具屍體可能已經被放置在冷櫃里好幾天了,也就是說,在警方發現之前,歐陽仁熙至少已經死亡超過24小時!
(藏屍的冰箱)
更可怕的是,殺害歐陽仁熙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她身邊最親的人!據澳洲警方報道,經過多方面追查後,殺害歐陽仁熙的不是別人,很有可能就是她的丈夫——羅浩凌。
據報道,羅浩凌是雪梨的一名地產中介,他的妻子歐陽仁熙都是中國公民,三年前他們成功移民到澳大利亞。
羅浩凌於2018年中旬拿到房產中介執照,在雪梨北上岸(Upper North Shore 音譯)地區銷售房產,根據同事的說法,他是一個比較內向務實的人。
不論是面對工作,還是面對家庭,他都表現的非常"靠譜",而且他非常愛護自己的妻子,平時只要一放假,就會帶著妻子兒女除外旅遊玩耍。
但就是這樣一個人,誰都不曾想到,竟會對自己的妻子做出那樣殘忍的事情……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案發的前幾天,有人看見羅浩凌前往一家二手電器店去買了一個冰箱,當時店裡老闆還多嘴問了一句:"你買一台沒什麼用的冰箱幹嘛,這款冰箱又小又沒什麼用,裝蔬菜食物都不是最佳選擇。"
聽見老闆的問話後,羅浩凌表現的很是慌張,只草草的說了一句"裝東西"就扛著冰箱回家了。
過不了幾天後,就有鄰居在深夜聽見,羅浩凌和自己妻子歐陽仁熙因為一點小事而吵架的聲音,由於動靜很大,所以住他們樓下的鄰居幾乎整夜都沒怎麼睡。
鄰居說道:"就光聽見樓上砸東西的聲音了,叮鈴哐啷的,感覺家裡的家具被砸的到處都是,同時伴隨的還有兩個人的尖叫聲和哭喊聲。"
直到第二天早上3、4點的時候,樓上才"安靜"下來。他們本來以為兩個人和好了,所以也沒怎麼在意別人家裡的事情,該幹嘛去了就幹嘛去了。
誰知道,那天晚上竟然發生了命案……
(發生命案的公寓)
警方對記者說道:"羅浩凌在案發前的一天就買了三張飛回中國的機票,就像是他已經預料到會發生後面的一系列事件似的,所以在案發後,他立即帶著自己兩個子女飛回了中國。"
家裡有四個人,兩個大人,兩個小孩子,就算要回故鄉,也要買4張票,羅浩凌卻只買了3張票,怎麼看怎麼都覺得令人感到懷疑……
根據警方相關的文件顯示,目前,警方還不清楚歐陽仁熙的死因和嫌疑犯的殺人動機,但他們有足夠的理論,把羅浩凌當成了本案的最大嫌疑人。
警方表示,目前羅浩凌雖然已經逃回了中國,但他們都一定會盡全力,早日將嫌疑犯羅浩凌緝拿歸案。
中澳仍未簽署引渡協議,嫌疑犯可能無法被定罪
澳大利亞的警方表示,目前的首要任務是保證孩子的安全。
有律師認為,由於羅浩凌目前已逃往中國,要想緝拿羅浩凌歸案有一定的難度。
律師說:"因為鑑於羅浩凌是在澳大利亞犯案,但人已經潛逃回中國,從司法上來說,他並沒有在中國犯罪,所以在中國,執法機構並不能對他怎麼樣。"
對於這種情況,在法律上最合適的程序就是進行引渡,不過,在目前來看,如果要將羅浩凌引渡回澳大利亞可能會有些困難。
畢竟要想將罪犯引渡,需要兩個國家之間簽署引渡協議,而中國和澳大利亞到現在都還沒有簽署引渡協議。
據相關媒體報道,中澳兩國曾於2007年簽署引渡條例,但澳大利亞國會一直沒有批准生效。直到2017年3月,澳大利亞總統再次將協議拿出來,讓國會的相關議員決定是否將協議生效。
在場的議員商量半天了以後,竟都表示"不想讓這份協議生效"的意見,反對協議生效的議員說到:"犯罪的人並沒有在中國得到該有的公正的審判,很多別的國家的罪犯引渡到中國後,並沒有接受該有的懲罰。"
說白了,就是他們天生不信任中國的法律制度。
議員還稱,他們很擔心澳大利亞的罪犯到了中國後,會接受不公平的"待遇",會被冤枉。另一方面,如果犯罪了卻被中國"放過"了,那又是受害者的損失。
據當時的外媒報道,議員表示完後,當時大部分的議員都反對"中澳簽署引渡協議",就連前任澳大利亞總統都非常同意他們的意見。
(持反對意見的議員)
迫於無奈之下,澳大利亞方面便親自撤銷了自己提議的中澳引渡協議,當時,倒是中國這邊一直表態希望澳大利亞加快推進引渡條約的程序。
有律師表示:"如果中澳還不能簽署引渡協議,那就算證實了羅浩凌確實殺害了自己的妻子,羅浩凌也很難最後被定罪。"
結語
還是那句話,具體的案件細節,目前警方還未公布,羅浩凌的作案手段和動機到底又是什麼,我們暫時也不清楚。
只希望兇手能夠得到應有的懲罰,而不是因為種種原因,最終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