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市醫保局下發通知,自12月1日起,在現行的297個病種基礎上,新增50個病種執行按病種付費,適用範圍為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以及具備按病種付費條件的醫保協議非公立醫療機構。
支付標準
參保職工在三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按病種定額標準分別支付70%、75%,個人自付30%、25%。
參保城鄉居民在三級公立醫療機構住院,定額標準在2萬元以下的(含2萬元),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2萬元以上的,基金支付65%,個人自付35%。
參保城鄉居民在二級公立醫療機構住院,定額標準在2萬元以下的(含2萬元),醫保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2萬元以上的,醫保基金支付75%,個人自付25%。
新增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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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鵬 張東洋 編輯:張珍
審校:明光 海博 審核:鄧傳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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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p23yR24BMH2_cNUgIw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