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已合併實施!不影響職工保險待遇

2020-01-03     掌上龍崗

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管,統一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統一保障政策、確保待遇不變,深圳已經完成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1月2日,記者從深圳市醫療保障局獲悉,兩險合併實施不是將「五險」變成「四險」,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保險種仍繼續保留。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不變,不會增加單位繳費負擔,職工個人仍然不需要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統一參保登記實現應保盡保

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新形勢新要求,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廣東省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要求各統籌地區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併實施。據悉,兩險合併實施有利於增強深圳市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綜合管理效能,將對維護職工生育保障權益、均衡用人單位負擔、保障女性生育期間基本生活和身體健康發揮重要作用。

兩險合併實施是不是將「五險」變成「四險」?「兩項保險合併實施並不是將『五險』變成『四險』,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險種,仍會繼續保留,只是從提升公共治理效能、提升基金共濟能力、規範運行的角度,進行管理層面上的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兩險合併實施後實現 「五個統一」,即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管、統一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統一保障政策。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重點摸清原來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而未參加生育保險的人群,促其儘快納入生育保險範圍,實現應保盡保。

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據介紹,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深圳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不變,不會增加單位繳費負擔,職工仍然不需要繳納生育保險費。兩險統一基金征管,強化共濟能力,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待遇支出項目。

對於市民關心的「兩險合併實施後生育保險政策是否有變化?待遇會不會降低?」該負責人表示, 兩險合併實施不涉及生育保險待遇政策的調整,深圳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不受影響,並不會因為合併實施而降低。兩險合併實施後職工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繼續按照《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等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龍崗融媒編輯 鍾秀妮

來源:深圳特區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p0-rbW8BMH2_cNUghQY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