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司機超載跑長途 酒駕被查「叫價」賄賂民警

2019-10-13   煙台晚報
10月11日晚上,在芝罘區港城西大街與河濱東路交會處附近,市交警三大隊民警執法過程中,遇到一起被「不斷加碼」準備行賄執法民警的行為:

當時,一輛遼寧鐵嶺籍的大貨車超載駛入禁行路段時,被民警攔截查獲

執法過程中,這名還存在酒駕違法行為的于姓貨車司機不斷地表示要給交警「1萬元、2萬元,直到叫出3.5萬元」的好處費,只為央求民警對他網開一面。

大貨車駛入禁行路段

當日21:10,正在芝罘區港城西大街與河濱東路路口南側的錦繡新天地小區附近,市交警三大隊民警正在執行夜間巡查任務。此刻,他們發現一輛正沿著河濱東路由北向南方向開過來的重型半掛大貨車。

當這輛車看到前方警車上的警燈時,明顯有降速行為。經驗豐富的執勤交警馬上意識到了這車有問題。而且,由於河濱東路整條路段都是24小時大貨車禁行路段,因此民警果斷叫停了這輛車。

渾身酒味刻意保持距離

當民警來到大貨車駕駛室一側時,看見駕駛室里的司機正舉著一瓶礦泉水仰脖狂飲。當司機慢吞吞地從駕駛室里出來後,民警向司機告知執法程序,並開始詢問。

不過,隨著民警上前一步,司機便緊接著就後退一步,如是這般,幾個回合下來,司機始終是遠遠地刻意與民警保持著一段距離。

此時,已經有3名交警上前圍住該司機。帶隊的臧玉兵警官見已經對司機形成了布控態勢,便一個箭步上前,攔住了再次試圖躲避的司機,並嚴肅地對司機詢問道:「你是不是喝酒了?」司機見躲無可躲,低頭不語。

臧玉兵警官指揮同伴將司機帶到警車裡,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司機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53.6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運營車輛」的違法行為。

不斷加價欲行賄執法民警

經詢問,司機於某說,他是遼寧省鐵嶺市人,駕駛大貨車乘船由大連到煙台,車上裝的是大約60多噸重的花生。當晚19:00左右,自己在船上獨自吃晚飯,並喝了1瓶啤酒。

本想著船到煙台後應該是晚上九十點鐘,那時候開車酒可能會消化得差不多了,雖然心裡有些提心弔膽,但還是抱著僥倖心理在船靠岸後連夜駕車上路。司機說,沒想到在河濱東路這裡看到有交警查車,自己一時心急,就趕緊大量地飲用礦泉水,並試圖拖延時間,緩緩酒氣。

民警發現這輛滿載花生的貨車,還有可能存在超載超限行為,就在3名民警圍著這輛車作進一步查證時,就聽到司機正在電話里和什麼人說著要花錢讓交警放行的談話聲音。

民警上前聽到,司機的手機中傳來較為清晰的話語:「你想不想我幫你擺平這事?聽我的,你現在就給我把錢打過來,再給執勤交警1萬塊錢。」

司機見民警過來,竟然拿出一張銀行卡,試圖要進行賄賂民警,並告訴民警:「我給1萬塊錢你們放了我吧?要不給你們2萬塊……3萬5千塊?」民警當場嚴厲制止司機的這種行為,並嚴肅地警告司機不要做出賄賂民警的違法事情,以免錯上加錯。

當司機見到執勤民警正氣凜然、態度堅決後,無奈地放棄了打算行賄的念頭,低頭不語了。

罰款5000元,禁駕5年

鑒於司機於某因為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同時涉嫌超載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開具了行政強制措施。經過過磅稱重後,這輛車載貨超過核定載量61%以上,依法應當暫扣車輛。

當晚,因為於某不是本地人,民警就在交警三大隊駐地附近給司機聯繫了一家小旅館,安排司機入住,並囑咐他第二天上午到交警三大隊違法處理室進行處理。

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司機於某因為涉嫌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依法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處罰款5000元。

另外,於某還應當接受其涉嫌的超載超限的處理,可謂是違法成本太重了。

來源丨YMG記者 何曉波 通訊員 王建 攝影報道責編丨李秀文 審核丨於在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