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孩子國慶旅遊,我卻讓孩子沿街叫賣:二年級女孩掙錢記

2019-10-03     亦君說書

這件事我謀劃很久了。之前大家在商量國慶去哪玩的時候,我就想好了,要讓閨女受一次鍛鍊。誘餌也很足,我告訴她我願意贊助她一筆「創業資金」,幫她訂購一批小玩意,讓她國慶拿去賣,賺了把本錢還給我,利潤都是她的。這對於一個8歲不到的小姑娘來說,實在太誘惑了。而且我篤定女兒會答應,因為她是一個比較外向的孩子,膽子又大,不知道害怕。

選商品的時候,我跟女兒產生了分歧。她希望賣一些價格比較昂貴,看起來比較高大上的東西。而身為投資人,我肯定要進行風控,於是乘機上了一堂經濟課。(註:其實讓孩子在實踐中學習也可以,但第一次做生意就受打擊不是很好。要給她一些甜頭。)

我:你看,你是第一次賣東西。如果我們賣很貴的東西,萬一賣不掉,是不是會虧錢?女兒沒有表示反對。我:如果是很便宜的東西,比方說成本1元的東西,咱們賣5塊,你算算,價錢翻了幾倍?女兒:5倍。我:對了,5塊錢聽起來價格也不是很高,過節大家都高興,會買的。但是如果咱們進的是10塊錢的東西,你算算要翻5倍得賣多少錢?女兒:50塊。我:對,50塊。50塊的東西聽起來價格就很高了。逛街的人本來沒打算買東西,如果是覺得還不錯的小東西,花個5塊10塊也沒啥感覺,但是50元就太多了,一定會猶豫的。如果賣20塊,也不是特別好賣,你也只賺到1倍的錢。對不對。所以我們要賣啥樣的東西呢?女兒:我們要賣便宜的東西!

很好,女兒已經理解了。我怕她誤入歧途,又給她解釋了一下為什麼有的人會賣比較貴的東西。因為在成本比較充足,東西又比較好賣的前提下,貴的東西賺的比較多。但是那樣風險就太高了,不適合我們。

最後,我們買了四種東西:成本不到1元錢的會發光的戒指;成本3元錢的發光頭箍;成本1.5元的發光指尖陀螺以及成本1元的發光髮夾。都是淘寶買的,價錢肯定也不是最低的,差不多就行了。一共成本價是125,我答應孩子只收她100元,多的都是她的利潤。

經過和女兒商量,陀螺和頭箍定價10元,戒指和髮夾5元。

十月一日魔都颱風,娘倆失望地窩在家裡看閱兵。十月二日下午看完電影《我和我的祖國》就上路了。我提前準備了二維碼胸牌,正面支付寶反面淘寶(為自己的機智點贊)。畢竟這年頭出門帶現金的人不多。

原本預定在南京路步行街去賣的,結果中間為了取好朋友送的仙芋豆餅在淮海中路下了。一路走到人民廣場,兩個人都有點累,就在人民廣場坐下來喝水。當時大概4-5點,天還亮著,我心想發光的東西總要天黑才好賣,就打算多坐一會兒。結果小丫頭在喂鴿子那發現很多小孩,吵著要開始做生意。我同意了,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先練練手吧。

兜售ing

盤貨ing


沒想到小孩還挺厲害的,一會功夫收了35元。當然被拒絕也是有的。小孩很委屈地跑來說,有一個家長說她不好好學習,小小年紀不學好,出來賣東西。我笑笑對她說,不用管別人的想法,如果這個人不買,你就換一個對象去兜售唄。

過了一會又很委屈地過來跟我說,有個媽媽跟她說,她知道戒指成本很便宜的,讓孩子兩個五塊錢賣給她。孩子一臉心虛,好像沒帶作業被老師抓包的模樣。我又安慰她,定價多少是你的自由,她知道成本就知道成本,不用怕,你沒幹壞事。你覺得可以賣就賣給她,你不願意就算她知道成本你也可以拒絕。

我想了想又給孩子補上了安全教育。女兒一直是比較機靈的孩子,旁邊就有一輛警車,國慶節,警察叔叔比較多,安全是有保障的。我不放心,加了一句,「無論是誰,要是說需要你跟著去別的地方取錢才能付錢,一定不能跟過去。哪怕說一下子給你的東西全買了也不行。賺錢是小事,安全是大事。如果有人把你的東西一下子全搶走,不要追,聽到沒?」

女兒點點頭。這是我所能想到唯一的危險了。她包包里還裝著一個定位手錶。

被拒絕了

到了將近6點,女兒有點餓了,算下來總共賣了70元。我帶她去吃了飯。吃飯的時候孩子一直在給我講生意經,她說她發現夸人家寶寶可愛,就比較容易賣掉。

6:30樣子,我們去了步行街。這時候步行街人雖然多,但還沒有多到恐怖。大概不到半小時,就達成了「賺回本」成就,成功地總計賣掉100元。我本來以為她會更加積極,畢竟接下來賣的每一分錢都是她自己的了。

沒想到女兒反而泄了氣,也可能是確實走累了。她開始抱怨太多人拒絕她,最糟糕的一次,有個婆婆伸手打翻了她的小盤子,害她在地上撿了半天。身為參謀,老娘只好繼續出馬給她打氣,被拒絕很正常啊,多嘗試一下,多問一個人就有更多成交的可能。另外不要盯著一個人問,只要稍微拒絕就換人,這樣效率更高。

孩子還是有點喪氣的樣子,不過她有一點好處,我只要一指那邊有目標了,她立刻就抱著小貨盤,顛顛地跑過去了。然後被拒絕了又喪氣地跑來找我。8點不到的時候,人流量一下子大了起來。我看孩子也累了,就提議回家。這時候她一共賣掉130元。扣掉給我的100元成本,凈賺30。

不過傳說中自己親手掙了錢,知道掙錢不容易要節約什麼的是不存在的。孩子很豪氣地讓我打車回家。這個時候,這個地點,要想打到車是不可能的,而地鐵就在旁邊。我一邊向她解釋一邊調侃,「你今天忙活了一天,打個車就白忙活啦。」女兒撒嬌說,「那你請我呀。」

最後還是坐地鐵回家的。下了地鐵,我跟她復盤今天的得失。我把我以前聽過的雞湯燉一燉講給她聽:「以前有個專門上門推銷菜刀的小伙子(到底推銷的是啥我記不清了),上門推銷的時候每次被拒絕,都一點也不難過,而是表現得很開心。他的同事就問他,被拒了你咋還這麼開心,是不是sha?他說,我算過啦,平均每敲開10戶人,能夠賣掉一套刀具。賣掉一套我就能賺100元,所以相當於我敲開一戶人家,不管賣不賣得掉,我就賺了10元呀。」

女兒點點頭,說她明白了,並且表示雖然很累,還希望明天能出攤。一路上還興致勃勃地跟我練習銷售話術。我看看手機,發現今天步數是12533步,而我坐著看孩子吆喝的時候,她幾乎都在四處奔走。所以保守估計她應該步數達到了2萬步。

好吧,孩子可真是精力充沛啊!身為行動的矮子,理論的大師,默默地給她點了個贊~

你覺得這種「社會實踐」咋樣?會考慮帶孩子做嘛?還是覺得這樣的經歷太市儈了?留言告訴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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