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期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楊某,迫於執行壓力、法律威嚴,讓其家屬通過轉帳方式履行執行案款37萬元,並前往法院繳納現金1萬元。這起確認合同無效案全部案款38萬元執結完畢。
據悉,在2019年1月,這起確認合同無效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楊某長期下落不明,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執行法官通過大量走訪、查詢,於2019年1月22日查封楊某位於輝縣市某小區的房產一處,之後又將其名下的一輛轎車查封。
楊某得知情況後再也按耐不住,讓其家屬與法院聯繫,希望可以和申請人達成還款協議。執行法官抓住其心理,攻克難關,促成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然而楊某並無誠信,再三的挑釁法律權威,拖延執行。執行法官告知他,如果不按照協議履行後,立即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讓他成為名副其實的「老賴」。依法按照協議內容增加其違約金2萬元,同時依法拍賣其名下房產和轎車。
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楊某在外地生活、工作受限,名譽丟失, 最終讓其家屬趕緊履行全部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