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在地鐵上大喊「趴下!有地雷!」,結果被判刑一年!

2019-10-15     和田網警巡查執法

來源:江蘇網警,綜合人民網,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地鐵是市民上下班便捷的交通工具

可是有人卻為了拍惡搞短視頻

在地鐵上大喊「趴下,有地雷」

引起了大眾的恐慌

為當「網紅」,竟然不擇手段

2019年5月17日17點50分左右,吳某濤、陳某生、向某林、李某、李某鐵一行5人在老街站登上地鐵,又在田貝換乘7號線,前往南山。

車廂內一切如常,李某先將自己的手機交給負責拍攝的陳某生,隨後又拿出一部手機裝作玩遊戲,突然大喊「所有人全部趴下,小心地雷」等話語

一旁的向某林配合李某,率先蹲下。但當時車廂內為數不多的乘客並沒有對此做出太大反應

圖中紅圈內為正在拍攝視頻的三名被告人

見拍攝效果不好,5人決定在下班高峰再試一次。

18點30分左右,吳某濤在列車即將駛進華強北地鐵站時示意被告人向某林用手機拍攝,隨後又在車廂內大喊「所有人趴下,小心地雷」等話語。這次是陳某生配合表演,迅速趴倒在車廂地板上


周圍的乘客受此驚嚇,紛紛向車廂兩端跑去。一名女性乘客在四散的人群中摔倒,膝蓋、面部均有受傷。

被疑「有地雷」的列車立即也啟動應急預案,停運清客,在華強南站滯留了4分鐘,導致後續列車全數發生不同程度的延誤。

觸犯刑法,最高判刑一年

案件發生後的兩天內,被告5人或被抓獲,或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後自動投案。其中,年紀最小的一位,還是一名00後。他們自稱:拍視頻是為了好玩,也是為了吸粉,以獲取一定的經濟收入

10月11日下午,福田法院對吳某濤等5人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一案,依法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均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五個月不等刑罰

目前,案件尚處於上訴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規定:

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網友怒批:譁眾取寵,沒道德!




網警提醒:不要為了惡搞,觸犯法律

作為視頻博主,不要為了博眼球,吸粉就拍攝危害公共安全的小視頻,點擊率和粉絲量固然誘人,但絕不能以犯罪行為換取。

地鐵屬於客流密集的重要公共場所,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千萬不要為了「紅」而觸碰法律紅線。另外,小蘇也提醒廣大乘客,如遇突發事件,一定要保持冷靜,及時聯繫地鐵工作人員,不要慌亂奔跑,以免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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