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主、機動車駕駛人:
根據省公安廳《甘肅省公安機關支持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優化社會服務管理工作十五項措施》的相關要求,平涼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於2020年2月24日恢復車駕管業務的辦理,現公告如下:
一、業務範圍
1、機動車註冊、轉移、抵押、變更、註銷登記等業務;
2、六年內免檢機動車檢驗業務;
3、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業務;
4、機動車駕駛證補證、換證業務;
5、在用機動車檢測業務,根據相關部門審核批覆可以復工的檢測站可以受理;
6、違法處理業務。
二、持續推行「網上辦、家中辦」
疫情期間,建議群眾儘量通過網上辦理、減少出行,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台gs.122.gov.cn。
機動車業務:1、機動車預選號牌;2、備案非本人機動車;3、補/換領機動車號牌;4、補領檢驗合格標誌;5、變更機動車聯繫方式;6、機動車掛靠申請;7、免檢車申領檢驗標誌;8、申請臨時號牌。
駕駛證業務:1、期滿換證;2、遺失/損毀補證;3、延期換領/審驗駕駛證;4、提交駕駛證證件照片;5、變更駕駛證聯繫方式;6、駕駛證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業務:根據疫情防控風險等級逐步開展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業務受理。
三、注意事項
1、請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管理所辦公場所管理規定,在進入車輛管理所業務辦理區域時,請您一定配合工作人員,做到自覺測量體溫、登記信息並佩戴口罩!排隊等候必須保持間隔1米以上,按照工作人員要求就坐,防止交叉感染。
2、除轉移登記、變更共同所有人、抵押登記可由2名群眾辦理外,其餘業務均為1人進入大廳辦理。
3、平涼市廣通登記服務站及途邦登記服務站均可辦理相關業務,廣大車主請就近選擇業務辦理場所,避免人員聚集給疫情防控帶來的不便。
4、前來辦理業務的人員嚴格按照疫情管控要求遵守疫情期間窗口服務規定,避免人員密集,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吸煙、不得亂扔廢棄口罩,不傳播來源不明的疫情信息,保持理性平和、積極樂觀的良好心態。
平涼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0年2月23日
來源:平涼市公安局交警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