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晚交鑰匙六個月 岳母帶女兒打了胎 男方怒:離婚!你去嫁房子

2019-10-22   禾田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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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禾田飛歌 圖|網絡

記得在《奇葩說》里,經濟學家薛兆豐教授曾對婚姻有過這樣的描述,他說:

結婚,就是辦企業,就是簽合同,辦的是家庭企業,雙方一起拿自己的資源出來辦企業。男女雙方給出的資源是不太一樣的。

女性承擔生育和撫養的義務,註定在資源付出上,早於男性。先付出資源的人,容易被後付出的人敲竹槓,也就是說女性容易被男性敲竹槓,對女性不公,所以在進入這段關係的時候,女方要求多一點抵押是沒有問題的。

禾田飛歌也認為,既然婚姻需要有物質做基礎,那麼在婚前雙方平心靜氣地坐下來,根據雙方家庭和個人具備的物質條件,去商議構成一個新家,雙方各自能出什麼樣的資源,拿出最大的誠意,儘可能讓婚姻圓滿。

這個過程中,你想要什麼,你想要多少;或者,你能接受什麼,能夠接受多少,都要放在檯面上去商量。商量好之後,就要按照這個約定去執行,就要為自己的承諾負責。

婚姻也是要講誠信的。而婚姻中最容易出問題的,也是誠信。

我接觸過很多違約的案例:在接親途中,新娘要加彩禮,或者要上車費、下車費、紅包等變相增加彩禮,大庭廣眾下,置新郎於「油鍋」上煎炸;還有的新郎,不管新娘提出什麼條件,通通答應,只為完成婚禮,其實他又做不到,只能用這種欺騙或者是好面子的做法,人為製造婚姻糾紛,導致婚姻破裂。

不講誠信,出爾反爾,或者臨時加價,或者拒不履行、打折扣履行。不管不講誠信的行為出現在哪一方,都是不能被原諒的。因為就算你做不到,也明明有很好的協商通道去解決,取得對方的諒解;實在協商不了,最多不過就是一拍兩散。但偏偏有人不用,偏偏就要用一種更為極端的手段去逼迫對方就範,這已經不再是誠信問題了,實在是有些品行不端。

有一個故事,是我做婚慶主持的朋友給我講述的。我朋友對此印象深刻,那是一場預約了,卻沒能舉行的婚禮。因為新郎違約要扣違約金,我朋友跟新郎聯繫。新郎還一個勁地道歉。當我朋友隨口問了一下沒有如期舉行的原因,小伙子估計實在憋屈得厲害,對一個還算陌生的人打開了話匣子。

「房子是買好的,是我付的錢,名字寫的也是她的名字,僅僅因為開發商延遲交房,她居然就能做出這樣的事情,真是讓人寒心。」

小伙子名叫張㬌寒(化名),他不否認現在對女孩還有些藕斷絲連,但也僅僅是在情感上,現實中已經與女孩斷了聯繫,儘管有時會想她。但她做的事實在是太狠了,他想不出如果選擇還在一起,萬一以後再遇到類似的事情,她又會做出什麼樣更狠的事情來。

張景寒與女友是相親認識的。他說,女友完全符合他對妻子的想像,外表有些柔弱,時刻能激起他的保護欲;說話也細聲細氣,性格很溫柔,屬於乖乖女類型的,還做得一手好菜。

而張景寒呢,性格很豪爽、大大咧咧。景寒是做戶外攝影的,經常在外面跑。而女孩對他也很關心,會為他做好吃的飯菜、煲熱乎乎的湯。等景寒一回來,就能喝上美味可口的熱湯,從身體到內心,景寒都覺得熱乎乎的。

為了這樣一個女孩,張景寒覺得付出所有娶她回家,他都願意。

「估計岳父母也看出我非常喜歡他家姑娘,所以在彩禮和房子方面真的也挺敢要的,20萬彩禮,再加一套房子。我自己的錢當然不夠,還要了父母一些錢。」

張景寒18歲就離開家,那些年是一邊打工一邊學習攝影,漸漸地也干出些名氣,他的人物攝影曾經在省里獲過獎,還開了一家人像創意攝影館,這些為他打下了好的物質基礎,但就這樣,一套房子也掏空了他全部的積蓄。

那套房子是張景寒帶著女友去挑選的,從地理位置到戶型朝向,統統按照女友的喜好選定,合同也是她看著簽的,錢也是她看著交的全款,按理說,不會出什麼問題。沒想到,最後沒能完成婚禮的癥結就出在這套房子上。

當時張景寒買的房子是期房,按照合同應該是在半年後上房。他們的婚禮在岳母的力主下,也定在半年後。

張景寒開始著手準備婚禮。他訂好了酒店、預約了我朋友的婚慶公司,並指定我朋友做他的婚禮主持。離婚禮還有兩個月,景寒就把彩禮、三金等送到了新娘家裡。

而這時更大的喜事在等著他,女友告訴他,她懷孕了。

張景寒父母是中年得子,除了常年催婚外,現在看兒子婚事已定,又開始催生了。聽到這個消息,都高興壞了,把女友看護得像個大熊貓一樣。要不是因為還沒結婚,老兩口早就想叫女友搬過來住了。

老話說得就是好:樂極生悲呀!

眼看著婚禮臨近,張景寒的房子卻出了點問題,接開發商通知,他的房子要推遲半年才能交付。

張景寒覺得這沒多大問題,因為就算新房如期交付,要裝修、還要晾味兒,等住進去起碼也要一年多吧。現在開發商違約,他們還會得到一筆賠償金。再說,他們結婚是要住回父母家的,方便照顧有身孕的妻子。

但岳母卻不這麼看,她一再催景寒去問問到底是怎麼回事,有沒有可能這事兒就黃了。

景寒對岳母說:「不會的,我有合同,也交過錢了。即使房子沒有了,拿著合同也是能打贏官司的。」

那個小老太太一臉不相信。女友也在旁邊說:「我看著景寒簽的合同,沒有問題的。」

「你怎麼知道那個合同是真是假。」岳母癟癟嘴。

張景寒就當岳母老糊塗了,沒往心裡去,也沒當回事。

可等景寒去外地寫生一個星期,回來後,一切都變了。

那天他剛回來就去看望女友。只見女友病懨懨地躺在床上,床頭柜上放著一碗冒著熱氣的雞湯。

「怎麼啦?生病了嗎?」

女友還沒開口,眼淚就掉下來了。

岳母在床邊抱著胳膊說:「我讓閨女打胎了。什麼時候那套房子的鑰匙交到我閨女手裡,什麼時候你們再結婚吧!」

張景寒只覺得一股怒火從丹田直往上沖,他氣得雙手握拳,不停地顫抖,衝著女友大吼:「你怎麼敢?為什麼不問我一聲,那也是我的孩子。」

「凶什麼凶,還沒結婚就凶,是我讓她打的。你來打我呀。」岳母還不怕死地嘮叨,景寒跳起來去抓岳母的胳膊。女友在床上一把抱住景寒的腰,死死地箍著,一句話不說。

等景寒冷靜下來,咬牙切齒地對女友說:「房子是你看著我簽的合同,看著我付的錢。那家房開不是我的產業,我不會為了騙你,去布這麼大一個局。我所做的,我問心無愧。為了娶你,我掏光了我的積蓄。倒是你,即使是你媽的主意,你不同意,她還能把你怎麼樣,能把你綁著去嗎?你就對我這麼沒有信心嗎?那是一條命呀,還抵不上一套房子重要嗎?算了,我們,還是離了吧!」

說完,不顧女友一個勁地搖頭、一個勁地拉扯,掉頭就走。

回到家,他不敢把這件事告訴父母,他怕父母受不了。

可岳母並不如他的願,因為她要這套房子,因為這套房子寫了她姑娘的名字,是景寒送給她姑娘的。岳母一個電話,就讓景寒的母親住進了醫院,老人家急火攻心,暈了過去。

景寒對岳母的恨到了極點,他不準備再由著岳母這樣猖狂,他打算訴諸法律,要回屬於自己的財產。

畢竟房子是景寒全款支付的,而且是在他們領結婚證前,好在法律站在了景寒這一邊。

正像薛兆豐教授所言,因為女性承擔了生育和撫養的義務,所以張景寒也用財產給女方做了抵押。張景寒兌現了自己的承諾,可岳母卻沒有做到有誠信,提前撕毀了約定,而他的未婚妻也沒能堅持自己的立場,在關鍵時刻倒向了自己的母親,背叛了與張景寒的感情,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婚姻,說到底是一場利益的交換,當一個人用畢生的利益:TA的感情、TA的時間、TA的身體、TA的陪伴來交換時,另一個人不能只占有而不付出,你可以計較、可以挑剔,但計較挑剔之後,你也要付出相應的利益來回報。否則,就是誠信有缺,甚至人品有失。

夫妻是什麼?是兩個背靠背共同抵抗世間冷暖的隊友,可以放心地把軟肋交給對方的戰友;婚姻是什麼?是兩個人的相互扶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信任。

所以婚姻中的人,要彼此信任,不能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時候下軟刀子,要知道,無法互信的婚姻終究不能長久,總有一天會潰不成軍、煙消雲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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