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清明小長假的到來,加之疫情的逐漸緩解,親朋小聚、走親訪友等聚會聚餐活動增多,聚會時整幾盅嘮嘮家常的情況也多了起來。4月4日,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九大隊就查到了酒後駕駛。
4月4日晚8點過,九大隊雅安警務區執勤民警在多功收費站開展夜查整治行動,在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一輛白色轎車晃晃悠悠地駛入民警視線,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民警檢查駕駛員龍某相關證件時,一股濃濃的酒味兒撲面而來,民警立即對駕駛員龍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駕駛員龍某表面表現出很配合的樣子,但是真正測試時,卻耍起了小伎倆,不好好配合民警進行酒精檢測,嘴裡含著吹氣管不吹氣,不然就是輕吹,在民警「教科書式」的「指導」下,駕駛員龍某吹氣測試終於有了結果,結果顯示駕駛員龍某血液酒精濃度含量為5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我中午跟親戚喝了些啤酒,下午還睡了一大覺,晚上才帶著家人開車回家,真沒想到還是酒後駕車。」在民警進行測試時,駕駛員龍某一直在說自己很意外,但也很後悔。「希望其他駕駛員能吸取我的教訓,以後還是不要酒後開車。」
民警對駕駛員龍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詳細的告訴其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性,龍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帶來的嚴重後果,後悔不已。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進行了處罰,出具了強制措施憑證,駕駛員龍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2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的嚴厲處罰。
高速公安溫馨提示:飲酒後體內酒精完全消化需要一定時間,大量飲酒後(特別是高度數酒),數小時內體內酒精很難消化分解,即使隔頓或隔夜,體內通常還會含有未分解的酒精,因此「隔頓酒」、「隔夜酒」依然可能導致酒駕。再次提示廣大駕駛人,切勿將「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當作口號,而是一定要落實在行動上。
(圖片和視頻由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九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