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全國人大代表吳金筆肯定檢察機關涉企案件辦理成效
涉企案件辦成了全國「樣本」
全國人大代表吳金筆
部分駐閩全國人大代表視察泉州(晉江)非公經濟法治教育基地。 周松攝
正義網訊(記者張仁平 通訊員王榮燦)「平台用典型案例直觀形象地展示非公經濟領域所涉及的刑事犯罪,企業發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涉法風險,這對民營企業高管、生產經營者具有教育警示作用,可以從中汲取教訓,也能得到啟示。更為重要的是,從這裡看到檢察機關發揮打擊、監督、預防、保護職能,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保駕護航的一系列舉措,讓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可以心無旁騖地創新創業。」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鎮省身村黨委書記吳金筆日前在福建特色檢察展示平台——泉州(晉江)非公經濟發展法治教育基地參觀時,對泉州市檢察機關在涉企案件辦理中主動維護民企權益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
讓吳金筆代表印象深刻的,是這裡展示的多個典型案例。其中,泉州市豐澤區檢察院一起案件,成為最高檢發布的首批涉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典型案例。該院在辦理某民營企業副總經理黃某和採購部經理段某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時,發現涉案財物是一家公司提供並委託這家民企生產的製鞋原料。對企業持有而非所有的財物能否認定為本單位財物,直接關係到本案能否定罪量刑。該院檢委會討論後認為,應參照刑法給予「公共財產」的規定,即「對非公有制公司、企業管理、使用、運輸中的財物應當以本單位財物論」,按國有與非公一致的追訴原則,應依法對黃某、段某提起公訴。其間,檢察官運用認罪認罰制度,積極促成了黃某、段某向企業全額退還違法所得。今年1月,最高檢發布首批四個涉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典型案例,該案作為檢察機關在辦案中依法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和合法財產的典型案例被收錄其中。
吳金筆代表還了解到,中政委拍攝的獻禮改革開放40周年專題片《40年政法之路》中,講述了豐澤區檢察院「用專業守護企業的生命」的一段故事。這是當地警方受理的第一起侵犯智慧財產權罪案。涉案嫌疑人鍾某為該公司工程師,萌生跳槽念頭後,竊取了公司設計圖紙、文檔1000多份。侵害商業秘密案件專業性強、秘密性高,倘若偵查方向不對,很有可能會造成被害單位商業秘密的泄露,給企業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為了順利辦好此案,檢察官提前介入,就「防止在辦案過程中泄露商業秘密,注重對電子證據的固定和轉化」等事項列出偵查提綱,引導偵查。最終,鍾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案子結了,後續工作還在繼續。該院結合辦案情況開展送法進企活動,用身邊案例警示高管和技術人員遵法守法,幫助企業精準防護,增強民營企業家們創新、創業、創造的信心。
適應專業化辦案需要,該院還選取熟悉金融與智慧財產權業務的檢察官組建辦案組,聘請「外腦」,共同破解辦理智慧財產權案件查處難、認定難等問題,完善訴前介入、訴中審查、訴後分析的一體化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體系。
「希望有更多的企業經營者、管理者走進這個基地,體驗和感悟福建檢察機關『親清護企』的營商法治環境,更好地發揮平台在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中的『助推器』作用。」吳金筆代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