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一男子為泄私憤,利用論壇發帖、手機簡訊的方式辱罵辦案民警長達60多天。
近日,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被告人網上辱罵警察尋釁滋事罪案件依法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
沒想到,被告人獲刑後,竟還跟承辦法官討價還價:「法官,不能判我拘役嗎?」
早在2016年9月,鄞州某派出所民警老陳接到一起報案,報案人周某稱其在一家境外投資公司網站上投資購買的虛擬電子貨幣被盜。
立案後,老陳和同事進行了一系列調查取證,查詢到嫌疑IP位址為日本的代理伺服器,實際操作地不詳。後辦案民警根據線索赴遼寧等多地偵查,但囿於技術、地域條件的限制,經偵查獲取的證據暫時無法認定明確的犯罪嫌疑對象,一時未能偵破此案。
沒想到周某因此對辦案民警心存怨恨,開始頻頻向各級部門進行投訴,稱辦案民警老陳及後續負責該案的鄭警官故意包庇罪犯、「演雙簧」。
針對周某的投訴,相關的紀檢部門迅速展開了調查。經核查,紀檢部門認為周某的投訴內容偏執失實,兩位辦案民警不存在違法違規的問題,並將調查結果告知了周某。
但周某卻更加變本加厲,利用「網絡暴力」報復民警。
自2019年4月起,周某將先前自己偷偷錄製下來的民警老陳及鄭警官等人在工作時的視頻,重新進行編輯,製作了侮辱性的音頻和圖片資料,通過網站論壇先後發表了7個辱罵誹謗兩位民警的帖子,帖子的點擊、瀏覽量在5000至18萬餘人次不等。
期間,周某還用手機不間斷、不分時段地分別向兩位辦案民警的手機發送辱罵簡訊,稱兩位民警「黑狗」、「畜生」、「臭狗屎」,並經常故意選擇在凌晨一兩點進行「簡訊轟炸」,令兩位民警不堪其擾,嚴重影響了民警的工作、生活。
2019年6月,周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2019年9月,公訴機關向鄞州法院提起公訴。
庭審中,被告人周某對指控事實、罪名均無異議,並聲淚俱下地反省道,自己的錯誤行為對不起辦案的民警,更對不起自己的父母,以後一定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來孝敬父母。旁聽席上,周某的父母也忍不住失聲痛哭。
鄞州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為發泄不滿情緒,利用信息網絡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工作、生活,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有坦白情節,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庭後小花絮
聽到判決結果後,被告人周某竟還試圖跟承辦法官「討價還價」:
——「法官,不能給我判個拘役嗎?」
說這話時,周某的眼中泛著希望的小星星。
——法官:「這是你的美好願望!」
來源:寧波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