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財政部、稅務部和海關委員會(CBIC)已確認海運貨物艙單及轉運規定將於2019年8月1日起生效。新條例規定,進口貨物運抵印度港口和出口貨物運出印度港口的要求發生變化,需提交貨值、6-8位HS編碼等信息。
目前,各大船公司已發布緊急通知,如不按照新規提供信息,將會發生無法裝卸櫃、清關或者產生罰金等嚴重後果,且費用由託運人承擔!印度海運貨物艙單及轉運新規將在一周後執行,生效在即,請大家相互轉告,務必注意!
新規要點
海運抵達艙單(Sea Arrival Manifest 」SAM」)——適用於所有進入印度的貨櫃:
- 海運抵達艙單(SAM)必須在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向印度海關提交。例如:亞洲/印度次大陸/中東航線(GALEX)西行航線,巴生港就是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
- 所有在印度港口作為當地進口卸貨或中轉卸貨或保留在船上的貨櫃。
- 強制性提供6–8位海關編碼(HS CODE)。
- 強制性提供進口商的進口和出口代碼(IEC)和進口商消費稅的身份證號碼(GSTIN)。
- 強制性提供通知方(印度具名實體)的永久帳戶號碼(PAN)。
- 出口至印度各港口的貨物,必須提供貨值數據,具體數據請按發票金額填寫。若無貨值數據,將影響貨物在印度的進口清關事宜。
OOCL官方通知
根據印度海關要求,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
- 所有出口至印度以及在此中轉的貨物必須提供 8 位數的 HS Code。HS Code。如果是多種貨物混裝,涉及到不同的 HS CODE,請按照 HS CODE,請按照 HS Code 分開發送 HS Code 分開發送 cargo 信息;cargo 信息;
- 所有出口至印度的貨物,若收貨人/通知人為真實進口商,則需顯示其進出口號 /通知人為真實進口商,則需顯示其進出口號碼(IEC)在提單收貨人 IEC)在提單收貨人/通知人處;若收貨人 /通知人處;若收貨人/通知人為貨運代理,則需顯示其 /通知人為貨運代理,則需顯示其永久帳號(PAN)在提單收貨人 PAN)在提單收貨人/通知人處;
- 所有出口至印度的貨物,必須將貨值及幣種(幣種建議為美金)填寫在 SI 備註欄中,具體數據需根據發票金額填寫,否則將會影響貨物在目的港的清關事宜。
ONE官方通知
接印度海關通知,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出口至印度各港口的貨物,必須提供貨值數據,具體數據請按發票金額填寫。若無貨值數據,將影響貨物在印度的進口清關事宜。
每票提單在提交 SI 信息時,必須將貨值數據填寫在 Remark 欄中。貨值數據不會顯示在提單上,請不要將其填寫在品名中。
其他船公司通知
馬士基官方通知
阿聯航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