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秦淮警方抓獲一名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劉某,他酷愛唱歌,兩天偷了3家商鋪,所得錢財都用於KTV開包間消費,通常要唱到天亮。有一次,劉某還拿一袋子硬幣去開包間,店員為此還發了朋友圈。
去年年底,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淮海路警務工作服務站接到轄區一家飲品店店員小陳的報警,稱店鋪錢箱裡的2500元備用現金不見了。
接警後,警務站民警立即組織警力來到位於洪武路上店鋪了解情況。經過現場勘察,民警發現錢箱有明顯撬動痕跡,店員小陳告訴民警,每天晚上下班前,他們都會進行盤點,把第二天需要用的流動現金放在錢箱裡,可今天早晨過來一看,一分錢都沒了。店內監控顯示,當天凌晨,一名穿著黑色衛衣、體型微胖的男子進入店內,將錢箱撬開,拿走現金後,直接在路邊攔了一輛計程車就走了。
民警循線追蹤,通過計程車公司與案發當晚搭載嫌疑人的計程車司機取得聯繫。司機告訴民警,嫌疑人上了車之後,讓他直接將其送到附近一家KTV,下車時使用現金支付的車費。
「偷了錢立馬打車去KTV,打車使用現金支付。」這樣的行為讓民警想起,去年一起盜竊案中,案犯劉某也是這麼乾的。於是民警隨後帶著劉某照片來到該KTV走訪,前台負責人看到照片後,立即打開自己的手機朋友圈,「這個人我們印象太深了,他經常過來唱歌,是店裡的常客。就在前兩天他還拿了一袋子的硬幣過來開包間,這麼『豪爽』的行為,當時我還特意拍了照片發朋友圈呢。」
鎖定嫌疑人劉某後,民警立即實施抓捕。得知他隔三差五就會來唱歌時,民警和KTV店員商量好,只要劉某再次過來唱歌,店員就第一時間通知警方。3天後,愛唱歌的劉某果然又去了KTV,民警接到線索後,立馬趕到現場將嫌疑人劉某帶回警務站接受調查。
面對民警的訊問,劉某承認了自己的盜竊行為,並表示偷來的錢已經被自己消費完了。劉某交代,自己這兩天已經連續偷了3家店鋪,差不多有3000多塊錢,他說自己就是喜歡唱歌,因為平時沒工作,付不起包間費用,於是就想到了偷,而作案對象都是沿街商鋪,偷來錢全部都用來開包間唱歌了,基本能從晚上唱到第二天天亮。
目前,劉某因涉嫌盜竊已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具體情況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來源 揚子晚報】
【編輯 W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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