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號牌,是車輛的"身份證",是區別其他機動車輛的一項重要信息,而有些駕駛人,卻為了逃避交通違法處罰,在號牌上大做文章,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
3月25日上午,江蘇蘇州市吳江區平望交警中隊民警在318國道梅龍路路口處,查獲一輛綠色重型自卸貨車。
車頭
車尾
民警發現,該車車輛頭部車牌清晰可見,車尾卻沒有看見車牌。駕駛人李某卻聲稱號牌已懸掛,就在車輛底部。
在李某的指引下,民警在車輛底部仔細查看後,終於發現了已經完全被泥漿遮擋的車輛號牌。將車牌掛在這麼一個地方,顯然是不符合規定的。在民警的質問下,李某坦誠,自己是為了躲避電子監控的處罰,才想到了這麼一個「妙招」。民警立刻嚴肅批評了李某的行為,並要求李某將車牌清潔乾淨,按規定安裝。
最終,民警依法對李某「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警方提醒
根據交通法規定,大貨車不僅要懸掛車牌,還要將車牌號碼放大噴塗在車廂後部。
駕駛人在駕駛車輛之前,應當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存在問題並糾正。
來源:吳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