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日報訊(李巍 邢飛)根據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相關要求,我市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實際需要,向全市各定點機構、市醫保經辦機構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醫學觀察人員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積極做好醫學觀察人員醫療保障工作。
《通知》規定,在醫學觀察期間,經衛生健康部門診療方案確定為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嘉醫保發〔2020〕5號及8號文件的規定進行醫保報銷和財政補助。
醫學觀察期結束後,不屬於新冠肺炎的本地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我市住院醫保政策予以報銷。參保人員個人負擔部分、門診醫療費用以及未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市財政部門予以支付;已支付的,由定點機構負責清退;省級財政視情給予適當補助。異地參保醫學觀察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甘醫保發〔2020〕11號文件規定先掛帳後清算。
暫未結算的本地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規定支付後的個人負擔部分,門診醫療費用以及未參保患者醫療費用,由定點機構記帳,市財政部門予以支付,患者不再支付費用。
《通知》要求,全市各定點機構要根據醫保和財政補助政策分類做好醫學觀察人員門診、住院醫療費用記錄,單獨記帳。疫情結束後,統一造冊,提供救治人員結算票據、費用清單、住院病歷申報結算。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結算費用,經醫保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門覆核,從相關醫保基金中支付。個人負擔部分、門診醫療費用、未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經衛健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定點機構。
據市醫保局局長李向東介紹,該《通知》的制定,旨在保障密切接觸者及時接受醫學觀察治療,控制傳染源,降低發病率,防止疫情擴散。截至2月13日,我市已為6名解除醫學觀察患者報銷醫保費用8665.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