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縣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黑「保護傘」案

2019-07-22     法制日報河南記者站

法制日報鶴壁7月22電(孫鳳龍)7月16日上午,鶴壁市浚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浚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某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

浚縣人民檢察院指控,1995年以來,鶴壁市山城區鹿樓鄉小莊村(現鶴壁市山城區長豐中路小莊社區)原黨委書記李某糾集家庭成員、企業員工、社會閒雜人員等,長期把持小莊村(社區)基層政權,先後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2018年8月13日,李某及其兒子等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立案查處。

2007年4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擔任鶴壁市山城區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期間,利用處理涉法涉訴的職務之便,在明知李某因涉黑被舉報的情況下,仍勸阻舉報人。2018年,李某某任長豐中路街道黨工委書記期間,接受李某宴請並收受禮品。在小莊社區兩委換屆期間,李某某明知李某之子不符合候選人條件,仍違規確定其為小莊社區黨委書記候選人。

2014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方舟專案組工作期間,借用專案組公款7萬元用於內部集資。2015年5月、11月,李某某收到退還的集資款後將7萬元公款據為己有。

2013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李某某先後利用其牽頭負責方舟公司非法集資案清欠處置工作和擔任長風中路街道黨工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收受魏某等人4.5萬元,為魏某等人在追要欠款、撥付拆遷補償款、催要材料款等方面予以關照。

2013年12月9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方舟專案組工作期間,挪用方舟公司清償款30萬元給工作組隊員杜某(另案處理)使用。2014年3月24日至6月19日,杜某先後分4次將30萬元歸還。

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浚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首個涉及保護傘的案件。為確保案件庭審質量,合議庭成員庭前一起研究案情,制定詳細的庭審計劃。庭審中,合議庭認真聽取被告人、辯護人意見,引導雙方針對爭議焦點進行辯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ie6pGGwBmyVoG_1Z4v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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