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法院新區審判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現場將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的廠房強制隔離。本次執行行動,一方面確保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實效,為申請執行人復工復產「提速」,另一方面將被執行人閒置廠房充分利用起來,為被執行人復工復產「減壓」。
上午9:30分,在銅川市新區南部產業園區一企業大院內,司法警察帶口罩、規範著裝,迅速拉起警戒線、執行幹警手持執行終端……準備工作就緒後,執行庭庭長常連力宣讀執行裁定書,隨著在執行指揮中心遠程指揮的王軍庭長一聲令下——強制執行行動開始!現場專業人員強制開鎖、實地勘察、測量並劃出廠房隔離範圍、清點其他法院扣押的設備、現場當事人確認簽字,2個多小時後,被執行人1480平方米的廠房被隔開。
這起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均為民營企業,雙方因建設工程款發生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被執行人支付貨款20餘萬元給申請執行人,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義務,申請人遂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通過網絡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無存款與財產,後經多方查找,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一處鋼板結構廠房,該廠房有三分之二處於閒置狀態。經與案外人協商,提前執行執行行動預案,法院依法對該廠房進行強制隔離,將部分車間交由申請執行人管理使用。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依然嚴峻,新區審判庭根據實際情況統籌開展現場強制執行工作,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是強力推進市中院關於縱向有進步、橫向有進位「雙進」要求的具體體現。下一步,審判庭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對涉及企業案件依法做到快立、快審、快執,為企業復工復產中的法律糾紛提供綠色通道,決不能讓企業的復工復產因疫情而受阻。(朱婷 記者 李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