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黃岳四等同志
職務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9〕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陵磯新港區、南湖新區、屈原管理區,市直各單位,中央、省屬駐岳各單位:
市人民政府決定:
黃岳四同志任岳陽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免去其岳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職務;
羅奇同志任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試用期一年);
李有根同志任岳陽市教育體育局主任督學;
免去朱新和同志岳陽市教育體育局主任督學職務;
楊劍波同志任岳陽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向陽同志任岳陽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隊長(試用期一年);
柳敏同志任岳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徐波同志任岳陽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陳岳林同志任岳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岳陽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務;
黎珊同志任岳陽市婦幼保健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何玉平同志任岳陽市應急管理局總工程師;
吳昊同志任岳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劉鋼同志任岳陽市廣播電視台廣播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陳曉鵬同志岳陽市廣播電視台廣播中心主任職務;
王平同志任湖南民族職業學院副院長;
免去尹山同志岳陽市鐵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塗克成同志岳陽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艾更知同志任岳陽三荷機場投資建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免去其岳陽三荷機場投資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董事長、總經理的任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