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快遞做「保價」買「保險」就萬無一失了?那可未必

2019-11-22   央視社會與法

各位身邊是不是

總有一些購買力強的朋友?

一年四季靠快遞「續命」

小到生活用品 大到貴重物品


不僅收快遞

寄出的東西也不少

敢問

你可曾為你的快遞

保過價亦或買過保險?

關於保價

今年楊女士通過某速運向北京郵寄了10斤燕窩並保價20萬元。令人意外的是,燕窩到了北京以後竟大部分受到損壞。楊女士將該速運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按20萬的保價進行賠償。經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是快遞公司工作疏忽所致,楊女士的訴求得到支持。

案例中提到的「保價」,即寄件人對所寄物品進行保價並支付相應的費用,當貨物出現損失時,快遞公司會在「聲明價值」範圍內賠償相應損失。

常見的幾種保價有:


1.等值保價,即保價金額與物品的實際價值相符,例如物品價值2萬元,保價2萬元。

2.不足值保價,即保價金額小於物品的實際價值,例如物品價值2萬元,保價1萬元。

3.超值保價,即保價金額大於物品的實際價值,例如物品價值2萬元,保價3萬元。

(消費者的實際損失低於保價額,即應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楊女士的快遞在遞送中因快遞員的疏忽受到損壞,由於她之前有進行保價,所以快遞公司理應賠償其損失。

關於保險

孫大媽前陣子在商場花900元購買了一款健身器,並通過快遞郵寄給了在廣西的家人。為了確保貨物順利且完好到達,孫大媽還特意花了20元給健身器買了個「保損險」。沒幾日,她接到兒子電話,說快遞已收到,但快遞包裝已破損,裡面的健身器也不能正常使用了。正生氣的孫大媽突然想到自己有為快遞買過保險,於是趕緊聯繫快遞公司,要求其賠償損失。經核實,快件破損確由快遞公司在運輸中造成,所以快遞公司將對孫大媽予以賠償,賠償金額將依據健身器的發票來定。

孫大媽所購買的快遞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提供的一種風險保障服務,其廣泛應用的貨運險是指以運輸途中的貨物作為保險,保險人對由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雖然,「保價」與「保險」都是為保障快遞安全送達而服務,但小編要在這裡提醒大家一句:快遞保險、保價並非萬能!

李小姐在英國某品牌官方網站訂購了一個上萬的名牌皮包打算作為禮物送給媽媽。皮包從英國郵寄到國內再郵寄給老家的媽媽,因路途遙遠,她給皮包保價1萬還繳納了80元保費,誰知卻被快遞公司告知包裹在運輸途中丟失。得知此消息的李小姐立刻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卻被保險公司以沒有商品發票無法證明實物價值的理由拒絕。可商品發票已經和包裹一起丟失了,遂無法索賠。

當出現快件損壞但已簽收、外包裝完好但內物品已破裂(需出具第三方證明是在途中受損)、保價了但無法證明實物價值(需出示價格證明)、快件被調包了但無法判定真假時,都是無法向保險公司以及快遞公司理賠的!

那到底什麼情況下,出問題的快遞才能向快遞公司索賠呢?「央視社會與法」這就帶大家了解一下快遞可賠付的流程與標準

第一條:賠付流程

1.客戶投訴。
2.公司調查核實。
3.核實快遞公司責任。
4.通知快遞公司進行理賠。

第二條:賠付標準

對於賠償原則,快遞公司與顧客之間有約定的應從約定(具體大家可查詢各大快遞公司相關規定),沒有約定的可按《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執行:

1、延誤

(1)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

(2)由於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

大家應注意延誤時限的規定:同城快件為3日,國內異地快件為7日,國際快件為10日。

2、丟失

(1)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

(2)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保險)金額進行賠償;

(3)對於沒有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按照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3、損毀

(1)完全損毀,指快件價值完全喪失,參照快件丟失賠償的規定執行;

(2)部分損毀,指快件價值部分喪失,依據快件喪失價值占總價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丟失賠償額度的相同比例進行賠償。

4、內件不符

(1)內件品名與寄件人填寫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損毀賠償;

(2)內件品名相同,數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損毀賠償。

溫馨提示:目前快遞市場保險、保價糾紛多,選擇時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