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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和老婆戀愛那會,我們經歷了較為浪漫的時光,那時候,我們或一起品嘗美食,或在節假日一起去旅行,或一起去看電影,或一起逛街。
婚後,尤其在有了孩子之後,我每天的生活日常:給孩子沖奶粉、換洗尿布、有著做不完的家務活。
也知道,每天所經歷的一切就是婚姻生活的真實,因為我父母也是這麼過來的,但是,我更直接的體會是:婚姻生活太麻煩。
在和老婆有了幾次因生活瑣事的爭吵之後,我徹底對婚姻生活厭倦,並覺得單身就挺好。
在這種狀況下,我開始和老婆鬧離婚,老婆沒做絲毫挽留,反倒是雙方父母希望我倆別衝動。
最終,我倆還是領了離婚證。
因為房子是我婚前財產,所以,最終的結果:存款歸老婆,孩子歸我。
真正恢復單身了,才開始念及老婆的好,尤其在一次生病之後,感受到了「陪伴」的重要性。
找老婆復婚,她沒有同意,並告訴我:她不是皮球,決不允許被我踢來踢去。
我知道,即便是老婆不和我復婚,我依然會婚姻重組。
就想問:一旦再婚,我需要注意些什麼?
木子李答讀者問:
戀愛時的浪漫,在婚後其實可以繼續行進,關鍵是,你口袋裡的票子允許嗎?
婚姻生活本來就是很多瑣事的不斷重複,在這個過程中,有誤解、有爭吵,這些也是婚姻生活的一部分。
最好的結果:繼續對你前妻死皮賴臉,希望她能最終原諒你,並和你復婚,因為你們復婚,對孩子的成長最有利。
當然,你前妻也有拒絕復婚的權利。
在此情況下,優選結婚對象的時候:對方對你孩子的態度,將是你考量的重要指標。
依然相對當代年輕夫妻說:
別把離婚當兒戲,必然不要把離婚演繹成衝動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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