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肇事逃逸
資陽又有三人被終生禁駕
7月25日,資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向社會公布了2019年上半年「終生禁駕」名單,共有3人「榜上有名」。
其中,因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被「終生禁駕」2人,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被「終生禁駕」1人。
1
姓 名:陽 法
事故時間:2018.08.18 00:00
事故地點:
安岳縣岳陽鎮檸都大道1KM+300M處
禁駕原因:醉酒肇事
事故經過:
2018年8月18日0時許,陽法(男、漢族、1987年7月出生,四川安岳人)醉酒後駕駛川M72C37號小型普通客車從安岳縣城秦九韶路向中韓廣場行駛,行至檸都大道1KM-300m處時,因觀察不足、操作不當,與同向前方步行的劉X、李X相碰撞、碾壓,又與海綿人行道改造工程工地圍欄碰撞,致劉X受傷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該車及圍欄受損的交通事故。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陽法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經抽血鑑定,陽法血液中乙醇濃度為89.272毫克/100毫升。
陽法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並承擔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2
姓 名:楊 建
事故時間:2018.12.03 08:23
事故地點:
安岳縣岳陽鎮普州大道(普檸路口)
禁駕原因:肇事逃逸
事故經過:
2018年12月3日,楊建(男、漢族、1974年3月出生,四川安岳人)駕駛渝BD7311號重型自卸貨車,往返於安岳縣城區普州大道南、北方向附近的工地運送渣土。當日8時23分,楊建在沿普州大道由南至北行車途中經普檸路口遇紅燈停車,待綠燈亮起直行時,與橫過機動車道的行人陳XX(男,76歲)發生碰撞、碾壓,造成陳XX受傷。與其相向駕車路過的司機王XX發現,即驅車追趕攔停楊建的車輛,告知其車撞傷了行人。楊建聽後仍繼續駕車離開現場,並拆卸車輛號牌後,駕車去到渣土工地接著進行運輸作業。陳XX經醫護人員送往安岳縣第三人民醫院搶救治療無效於當日死亡。當日12時許,交通民警在裝載渣土的工地上將楊建查獲。安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楊建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楊建駕駛機動車發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並承擔全部責任,且在交通肇事後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3
姓 名:崔玲瓏
事故時間:2018.09.02 02:38
事故地點:
雁江區和平路北段尚都眼鏡店外
禁駕原因:肇事逃逸
事故經過:
2018年9月2日凌晨2時30分許,崔玲瓏(男、漢族、1994年2月出生、資陽市雁江區人)飲酒後駕駛其川M96589號小型轎車(事故發生前未懸掛車輛號牌)行駛至資陽市雁江區和平路北段尚都眼鏡店外時,因觀察不周、操作不當、將楊XX(74歲)駕駛的無號牌電動三輪車撞倒,致使楊XX和三輪車上乘員魏XX、李XX倒地受傷。事故發生後,崔玲瓏駕車逃離現場。楊XX因車禍致顱腦損傷(重傷二級),經醫院救治無效於2018年11月17日死亡。案發後,崔玲瓏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經資陽市公安局交警直屬一大隊認定,崔玲瓏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楊XX無責任。
崔玲瓏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造成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在肇事後逃逸,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以上3名駕駛人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重新報考取得駕駛機動車的資格。被「終生禁駕」後繼續駕駛機動車上路的,將按照「無證駕駛」予以處罰。
信息來源:四川在線資陽站
編輯:陶雨露
審核:唐騰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gc--LmwB8g2yegNDoMJ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