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金山一「職業打假人」收「保護費」栽了!

2019-10-25     平安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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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

借著「職業打假」的名號,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甚至強行向超市索要「保護費」,使得工作人員苦不堪言。日前,「職業打假人」王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

2015年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至金山區某大型超市召集各食品部門負責人,以「職業打假人」身份向其索要錢款作為保護費。王某某要求其每月固定交納錢款,保證本人不來超市進行「打假」騷擾,超市在被其他「打假」時還可以由其出面搞定,各被害人懾於其威脅被迫同意每月支付錢款。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累計收取保護費合計達6萬余元。

日前,金山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出台《關於有效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維護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中規定,「針對夾帶掉包造假問題食品並通過要挾、欺詐等方式索賠以及長期進行不實舉報,以不再騷擾企業正常經營為要挾,要求企業支付一定好處費等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的行為,加強工作指導,依法嚴厲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保護普通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遇到不公正待遇時進行正常的維權,但是對於以借打假之名行敲詐勒索之實的違法犯罪活動是嚴厲打擊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職業打假人的身份自詡,向被害人聲稱,只要每月繳納其要求的費用,就保證不會找超市的麻煩,如果有其他職業打假人找超市索賠,其也會出面擺平或者談判降低賠償價格。王某某的行為給超市工作人員帶來心理上的威脅,害怕打擊報復,以花小錢息事寧人、求個太平的心態,不得不向其每月支付所謂的保護費,完全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

檢察官提醒廣大朋友,打假可以打,但不能亂打,更不能以打假為幌子,收取「保護費」,若想以此作為生財之道,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圖文來源:金山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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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fvooBm4BMH2_cNUgBiU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