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貿管類監管證件

2022-09-28     貨之家

原標題:常見貿管類監管證件

常見貿管類監管證件包括什麼

通關過程中常見的貿管類監管證件主要包括下表中列出的21種,且均已實現海關與發證部門之間的聯網核查。

貿管類監管證件獲知途徑有哪些?

可查詢海關總署與相關部委發布的相關監管證件貨物管理目錄公告,例如《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2年)》。

可通過掃描《中國海關報關實用手冊2022版》二維碼進行查詢。(該途徑查詢的數據信息與海關數據同步更新;紙質版手冊數據無法更新,不與海關數據同步)。

哪些舊機電產品可以進口,需要辦理什麼許可證件?

國家對機電產品進口實行分類管理,即分為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和自由進口三類。

列入《禁止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的舊機電產品不允許進口;列入《進口許可證》管理目錄的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企業需申領《進口許可證》;列入《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的機電產品進口,企業需申領《自動進口許可證》。

哪些方式進口屬於自動許可的貨物可以免領《自動進口許可證》?

1.加工貿易項下進口並復出口的(原油、成品油除外);

2.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或者投資額內生產自用的;

3.貨樣廣告品、實驗品進口,每批次價值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

4.暫時進口的海關監管貨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免領《自動進口許可證》的。

哪些情形可以免領出口許可證?

(一)對外經援項目(監管方式:「援助物資」,代碼:「3511」)出口貨物,海關驗核商務部《援外項目任務通知單》,並按規定辦理通關驗放手續;

(二)赴國(境)外參加或者舉辦展覽會所帶屬於出口許可證管理的非賣展品且展覽結束後如數運回的(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以及其他國際公約管轄的貨物除外);

(三)運出國(境)外屬於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的貨樣或實驗用樣品,每批貨物價值在人民幣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消耗臭氧層物質以及其他國際公約管轄的貨物除外)。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管理的一般規定

全面管制

以任何方式進口或出口,以及過境、轉運、通運《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中的兩用物項和技術,均應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或出口許可證。

根據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出口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或者得到國務院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知,其擬出口的物項和技術存在被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風險的,無論該物項和技術是否列入《管理目錄》,都應當申請出口許可,並按照本辦法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主動申報

兩用物項和技術的進出口經營者應當主動向海關出具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經營者未向海關出具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而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由進出口經營者自行承擔。

免於領證情況

兩用物項和技術在境內與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場所之間進出的,或者在上述海關監管區域、保稅場所之間進出的,無需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

易制毒化學品混合物進出口注意事項

《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商務部令2006年第7號,以下簡稱《規定》)第七條所稱的「混合物」是指:

(一)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4種易制毒化學品之一且比例高於40%(不含)的貨物以及含鹽酸比例高於10%(不含)的貨物;

(二)含上述5種以外的《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目錄》所列的其他易制毒化學品的貨物。

含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藥品製劑除外。

經營者進出口上述混合物,應當按照《規定》申請許可。

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鹽酸等5種易制毒化學品之一且比例低於上述規定含量的貨物,不屬於《規定》第七條所稱的「混合物」。經營者進出口上述貨物,無需按照《規定》申請許可。

來源:海關政策明白紙百答百問、阿拉關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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