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商報-上游新聞記者陳瑜
昨日,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3月2日,全市規模工業企業開工6475家、開工率99.4%;市級重大在建項目復工549個、復工率98.6%;總體實現了2月底、3月初基本實現全面復工的目標。
為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我市40條增強版政策也於即日起全面實施,其系統性地整合梳理和補充完善前期的惠企政策,在金融、財稅和降成本三方面切實幫助企業紓困解困。
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切實加強「支持企業40條」的貫徹落實,啟動實施「春風計劃」,派出一批懂政策的機關幹部為「政策專員」,用網格化、全覆蓋的方式,進一步提升政策知曉率、執行率、兌現率,把政策春風送到每一家企業。
「支持企業40條」包括哪些?
1 金融支持在加大金融支持強度方面提出了10條政策,涉及續貸續保、轉貸應急周轉資金、擔保增信、降低貸款利率、貸款貼息、涉農小微新增貸款、定向授信貸款、疫情專項再貸款、融資擔保費獎補、支持外貿企業等方面。初步估計,為疫情防控重點企業、涉農小微新增低利率貸款250億元,為受疫情影響小微企業存量貸款展期續貸1000億元左右。預計為企業節約融資成本16億元左右。
2 財稅支持在加強財稅紓困力度方面提出了15條政策,涉及增值稅率下調、個體戶稅額調整、稅款減免、延長虧損結轉年限、延期納稅、防疫物資保供資金池、培訓補助、農業產銷補助、物流降本增效、貨運恢復、公路運輸恢復、服務外包補貼等方面。初步估計,緩解企業納稅壓力近10億元;培訓補貼約0.8億元,支持2萬名以上的企業職工參加培訓。
3 降低成本在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方面提出了15條政策,涉及社保費減免緩繳、公積金減免緩繳、援企穩崗返還、租金減免、企業用能用水成本降低、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緩繳、項目資本金監管、基礎設施配套費緩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緩繳等方面。初步估計,將減免社會保險費約133億元;降低企業用能用水成本14.5億元左右;返還約16億元穩崗補助,穩定約70萬個就業崗位。
如何具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1 重點突出從「金融支持、財稅紓困、降低成本」三方面入手,突出政策發力重點。金融政策聚焦於為企業提供流動資金、降低融資成本、緩解還本付息壓力;財稅政策聚焦於對企業稅款進行「減免扣補緩」,對農業、物流、外包等行業進行財政補貼;降低成本政策聚焦於為企業減免社保、降低用能用水成本、降低新開工項目門檻。
2 針對性強回應企業關切,立足治「痛點」攻「難點」疏「堵點」撓「癢點」,集中出台對企業最直接、最迫切、最有獲得感的政策,釋放政策動能,增強企業信心,穩定市場預期。如:以提供周轉資金、專用再貸款、定向授信等措施,為企業注入流動性,破解企業復工復產啟動資金難題;以貸款本金展期、利息緩期、降低利率稅率等措施,幫助企業恢復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 受惠企業多不但覆蓋疫情防控重點企業,而且覆蓋大中小微企業,並將政策受益面擴大到廣大個體工商戶。呈現出:大型企業減負擔保份額,中小微企業降成本保市場,個體工商戶緩壓力保運轉。
4 含金量高政策條條「乾貨」,都是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如:續貸續保政策為企業貸款本金展期約1000億元,節約融資成本8億元左右;減免緩稅款,可申請減免3個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為企業減免保險費達133億元。
中小微企業個體戶減免稅等政策都在這裡
市稅務局
昨日,重慶市稅務局副局長姚朝智介紹,「支持企業40條」中涉及的稅收政策有8條,分別體現在減稅、免稅、緩稅、稅前扣除、虧損結轉等五個方面。
減稅方面
一是階段性調低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原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二是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因疫情原因,導致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提出申請報主管稅務機關核准,給予3個月的稅收減免。
免稅方面
一是對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質運輸收入免徵增值稅。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範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二是對提供公共運輸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同時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公共運輸運輸服務的具體範圍,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等。生活服務包括文化體育、教育醫療、旅遊娛樂、餐飲住宿、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收派服務,主要是指接受寄件人委託,在承諾的時限內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揀、派送服務的業務活動。
三是單位、個體工商戶無償捐贈免稅。單位、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稅前扣除方面
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或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不受年度利潤總額12%的限制。
虧損結轉方面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及其相關服務的四大類行業困難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延期繳納方面
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納稅人必須符合以下兩種情形之一,方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二是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續貸續保、融保增信政策這份說明請收好
市金融監管局
昨日,重慶市金融監管局副局長金勇傑就「支持企業40條」中的續貸續保、融保增信兩條政策具體操作進行了簡要介紹。
關於續貸續保操作問題,金勇傑稱,這項政策包含三類對象,第一類針對困難中小微企業,第二類針對其中單戶貸款規模1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第三類針對在貸款時有融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中小微企業。
對第一類即困難中小微企業,在實際操作中,受疫情影響困難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可向貸款銀行提出延期支付本金利息、免收罰息的申請,銀行金融機構接到申請後,在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的前提下,雙方按照《合同法》、《商業銀行法》完善相應的合同及協議等相關手續,即可辦理,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對第二類即單戶貸款規模1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政策力度更大,時間範圍更寬,支持對象更聚焦,對受疫情影響的,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即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區間內到期的)、單戶貸款規模1000萬元以下的困難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均可享受,可向原貸款銀行提出申請,貸款本金最長可展期6個月,利息可最長可緩期6個月支付。如,3月21日到期的小微企業貸款,其本金和利息均可最長可延期到9月21日還本付息,展期期間不視為逾期貸款,也不應加收罰息。
對第三類有融資擔保公司提供融資擔保的中小微企業,在實際操作中,由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通過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銀行機構審核同意後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送融資擔保機構審核,各融資擔保機構與企業共同完善續保法律文書,配合銀行做好同步續保工作,並緩收擔保費。
關於融擔增信的操作流程,金勇傑稱,該項措施適用於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企業。實際操作中,首先可由以上企業向銀行機構提出新增貸款或續貸申請,經辦銀行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各融資擔保機構推送。其次各融資擔保機構主動通過企業信息平台等渠道主動對接以上企業。同時在不違背內部風險控制的基礎上,各融資擔保機構開設「綠色通道」,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擔保,簡化程序和手續,減少材料申報,縮短審批時限,加快辦理效率,力爭48小時內向銀行出具保函。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鼓勵各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做到應擔盡擔,並相應將擔保費減免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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