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動】五寨:酒駕天天嚴查,切勿心存僥倖!

2024-08-17     搜狐城市-忻州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相信這句警示語已深入人心

可仍然有人知法犯法

一起看看以下案例

酒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切莫心存僥倖。「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條鐵律任何時候都不能違反,五寨交警將近期查處的飲酒駕駛案例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鑑,吸取教訓,自覺抵制、主動勸阻酒駕醉駕行為!

案例一:

案發地點: 五寨縣城,政府路。

8月11日,徐某涉嫌飲酒後駕駛晉HVQ***的小型汽車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5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給予駕駛人徐某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案發地點: 五寨縣城,政府路。

8月11日,郝某高因涉嫌飲酒後無證駕駛兩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給予駕駛人郝某高罰款13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案發地點: 五寨縣城,濱河路。

8月11日,麻某因涉嫌飲酒後無證駕駛兩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給予駕駛人麻某罰款13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案發地點: 五寨縣城,西華路。

8月12日,劉某平因涉嫌飲酒後無證駕駛兩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4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給予駕駛人劉某平罰款13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案發地點: 五寨縣城,濱河路。

8月12日,王某美因涉嫌飲酒後無證駕駛兩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4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給予駕駛人王某美罰款1300元的行政處罰。

交警提示: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遵守交法、文明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打擊酒駕醉駕,五寨公安交警必不手軟!

來源:五寨縣融媒體中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f76a4a23b30697fed59ab9da118ea5a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