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著名女演員周海媚工作室發聲明,宣布周海媚因病去世,年僅57歲。
隨後,疑似周海媚生前送醫院搶救的電子病歷截圖在網上被流傳,病歷上顯示醫院為北京中醫醫院順義醫院,並記載了周海媚個人資料、就診時間等相關信息。此事引發熱議。
網傳電子病歷 圖片來源:央廣網
據媒體12月13日晚間報道,已故演員周海媚泄露的電子病歷截圖顯示涉事醫院為北京順義某醫院。
13日,記者從涉事醫院知情人士處獲悉,已找到兩名涉及泄露病歷者並移交警方。知情人士稱,涉事兩人中一人為醫院職工,另一人為該職工的朋友。目前涉事職工已被暫停執業,醫院正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結果。涉事醫院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網傳病歷確係該醫院真實病歷。工作人員稱,後續將根據警方調查結果,進一步調查處理。
律師:涉嫌侵犯隱私權和人格尊嚴
泄露病歷侵犯了病人什麼權益?會造成什麼影響?逝者家屬該如何維權?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這起事件引發了公眾對於個人隱私保護的關注和討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個人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等個人信息受到法律的保護。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或者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因此,未經授權公開曝光他人的病歷是違法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付建表示,泄露病歷涉嫌侵犯隱私權和人格尊嚴。個人隱私權包括個人的個人信息、健康狀況、病歷等私密信息的保護,而逝者的個人隱私同樣應該受到尊重和保護,「周海媚的病歷屬於個人隱私範疇,未經授權公開曝光是對她及其家人的不尊重和侵犯。在網際網路時代,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的問題日益突出,需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以保護公民的個人隱私權。」
付建表示,醫院在處理患者病歷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尊重和保護患者的隱私權。
付建說,對於把送醫搶救病歷發到網上的行為,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侵害人承擔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對此情況,逝者家屬可以與相關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協商解決,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也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舉報,要求其進行調查並採取相應的行政措施;如果以上途徑無法解決問題,家屬可以尋求法律援助,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第九款: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將面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泄露醫療信息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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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緊急呼叫、央廣網、紅星新聞
編輯:王波 責編:閆繼偉 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