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閔銘:信託參與公益慈善,是正向的引導和公平的安排

2022-08-03   漢正家族辦公室

原標題:朱閔銘:信託參與公益慈善,是正向的引導和公平的安排

7月28日,由金融界與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以下簡稱「友成基金會」)聯合主辦、中國慈善聯合會慈善信託委員會指導、企商在線(北京)數據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北京易准律師事務所協辦的「慈善信託研討會」順利召開,這是業內首次舉辦面向公眾的大型研討會議。活動以 「慈善信託大有可為」為主題。

外貿信託財富管理中心副總經理朱閔銘出席研討會並發表以《用信託的方式做慈善》為主題的演講。他表示在市場需求下,「我們於今年提出了『用信託的方式做慈善』,從信託邏輯制定信託框架,賦能公益慈善好活動。」

朱閔銘表示,2016年《慈善法》到目前階段,慈善信託逐漸被社會和民眾了解並接受。但慈善信託更多是被動地等待,等待對慈善、對信託有感悟的委託人主動提出設立慈善信託,來實現他們想做慈善公益的想法。

在市場需求下,我們於今年提出了「用信託的方式做慈善」,從信託邏輯制定信託框架,賦能公益慈善好活動。

朱閔銘指出,用信託方式做慈善有三個層面的含義,首先是法理基礎,監管部門、信託從業者有深度理解。但對於想做好事善事的人,需要進行信託法理的普及,讓大家接受信託工具。

其次是金融功能,在我國目前人均GDP超過1萬美元的社會階段,需要考慮從普通捐款捐物的1.0階段到2.0階段的過渡,包括向社會和人群貢獻投資、精力、技術、時間、文化等的公益項目,將這些內容與捐錢捐物結合。需要發展更多的金融功能運用。

最後是宣貫。信託公司現階段在定位方面,要用非盈利的方式考慮信託公司進行慈善信託的做法,要和社會各機構、專業人士一起,持續宣傳信託的理念。讓大家理解用信託方式做慈善有什麼樣的效果。討論公益慈善的語境可能是瞬間的,而關於用信託方式持續宣傳理念和語境需要長時期才能建立。信託公司、基金會等機構需要持續做這方面的宣貫工作。

「慈善是有合法合規依據的。談慈善信託,不能僅用金融機構的角度談專業描述,而是讓客戶知道,做好事可以通過契約法律的方式持續進行。」朱閔銘說道。「信託參與公益慈善是正向地引導和公平地安排。」

最後,朱閔銘表示,外貿信託基於「家庭可持續財富管理」不僅是保值增值和財富傳承的安排,同時也是精神財富積累、傳承和持續發展的規劃。家庭內部財富平衡與社會平衡休戚相關。

轉載自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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