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泊頭法院:短平快解決一起涉民生積案

2019-10-02     河北高院

三天時間,又完美執結了一件長期未執結的案件,過程雖然曲折與艱辛,但是看到申請執行人高某某捧著98000元現金時,臉上流露的激動又略帶心酸的微笑;聽到被執行人趙某某拿出案件執行款時,發出的那一聲如釋重負的嘆息,泊頭市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主任王冬心裡樂開了花。

此次執結的是一件勞動爭議案件,申請執行人在被執行人經營的工廠里工作,意外受傷後入院治療。被執行人僅在申請執行人住院治療期間為其墊付了2萬元醫療費,就對其不聞不問。申請執行人出院後,一邊忍受著身體的不適,一邊不得不為了家庭生計,向被執行人提起了勞動爭議糾紛之訴。經過長達三年之久的審理,該案案結生效,扣除被執行人已經墊付的2萬元,被執行人還需再賠償申請執行人12萬多元。

2018年4月份,申請執行人高某某申請立案執行後,案件被分到執行局馬法官手中辦理,承辦法官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對被執行人先後採取了網上查控、線下調查、傳票傳喚等各種措施,但是僅執行回2萬元案件款,尚有10多萬元賠償款需要追回。正當執行法官準備對被執行人繼續採取措施時,被執行人因為婚姻失敗的原因,遠走他鄉、不知所蹤。

清理長期未結案件行動開始後,該案件被轉到執行指揮中心王冬手中。王主任仔細查閱案件卷宗,了解案件的執行情況。拿到案件的第一天,王主任就通過走訪、溝通找到了被執行人的聯繫方式,與被執行人進行第一次通話,電話中對被執行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既讓他理解申請執行人的煎熬,又讓他明白法律的威嚴與震懾。讓被執行人從心裡上明白,不賠償是行不通的。被執行人在電話中表示願意拿出3萬元現金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第二天,王主任聯絡到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妹妹到法院進行溝通與調解,了解雙方各自的調解意見,推進案件的溝通與調解。期間王主任又多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通過溝通被執行人表示最多給7萬元結案,再多了一分錢都沒有。面對申請執行人「少了十萬不行」的決絕態度,王主任只好再做被執行人的工作。當天晚上,王主任帶領兩個執行幹警找到被執行人的家中,對其下達傳喚手續。同時,與被執行人的家屬們進行溝通,向他們闡述拒不履行裁判文書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希望家屬們能多做被執行人的工作。第三天,被執行人來到法院,王主任又耐心的給其做工作,講申請執行人受傷後治療情況,再不履行將會帶來的後果。通過釋法明理,曉之以情,終於促使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被執行人一次性給付申請執行人98000元,至此該案全部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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