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上熱傳一則消息,
稱湖北省法院一公務員涉嫌違規駕駛造成交通事故,
引發社會關注,造成惡劣影響。
網傳事發現場
爆料人稱,案發3月11日晚上8點58分,他駕車在武漢徐東大街往中北路方向行駛,被一輛輔路衝出的灰色車撞到武漢大道中間,車身右邊安全氣囊全部彈出,前面引擎蓋和保險槓被撞壞。
在他準備給警察、保險公司打電話期間,對方不停請求不要報警,自稱是湖北省高院公務員,疫情辛苦,請求私了,答應給2萬元。
「因不知修車可能要多少錢,希望直接轉給4S店,對方則說出一些威脅的話。」
車主自稱也是一名志願者,早就有加入接送醫護人員上下班的車隊,也希望能互相理解和包容,但最終不得不報警。
湖北高院:涉違規駕駛幹部已停職
3月12日下午,湖北省高級法院發布一則《通告》,稱涉事法院幹部是許多,辦公室四級調研員,現在該院防疫工作專班工作。
《通告》稱,省法院高度重視並研究決定:一是該同志立即停職。二是請省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進行調查。三是全力支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四是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
警方通報許某涉嫌醉駕已被刑事立案
另據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昌大隊官方微博通報:2020年3月11日20時50分左右,許某(男,42歲,某單位四級調研員)駕駛一輛小型轎車,沿沙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駛至徐東大街右轉時,與另一輛小型轎車相撞,車輛受損,無人員受傷。
民警對許某進行酒精篩查,並依法抽取血樣。經檢驗,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4.6毫克/每百毫升,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目前,交管部門已對許某刑事立案,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疫情當前身為執法者理應以身作則
豈能知法犯法?!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瀟湘晨報」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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