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被拆遷人來說,棚戶區改造被強制叫停好不好?

2019-07-29     宏詠華威法律諮詢

最近,經常從媒體上看到,前幾年大規模開展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將被叫停,以後,政府將不再以購買服務的名義實施新的棚戶區改造,而是要求各個地方政府以發行債券的方式,融資進行。

這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這其中自然也包括全國各地的拆遷律師。對於棚戶區政策的改變,有的人解讀為,政府的債務風險有所上升,暫停政府購買的模式,是為了降低、防範風險的發生。

棚戶區改造項目還將按照計劃進行,但是規模和力度將會大幅度降低。按照國家的棚戶區改造計劃,到2018年,未動工棚戶區改造數量只剩1000萬套,預計到2020年,這個數量會降低到100萬套,以後,棚戶區的改造規模和力度,仍將降低。

棚戶區一般是指房屋年久失修和破敗簡易比較集中的居住小區,這樣的小區多集中在林場、農墾林場、煤炭採空區。

由於建造年代比較早,建造時缺乏統一規劃,導致小區內院落分布凌亂,道路不暢,死路、斜路、交叉路較多,影響交通出行;房屋的結構簡陋,防火、防洪、抗震性能差,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房屋裡住戶較多,居住擁擠,同時還普遍存在採光通風差、配套設施嚴重短缺、缺乏綠化、缺少公共活動場所和設施、道路泥濘等現象,小區的整體環境較差。

如果總結一下,可以用配套功能缺失、環境髒亂差、居住容積率大、房屋年久失修來概括。國家改造棚戶區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改善民生,特別是城鄉低收入家庭和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的居住條件,在重新規劃城市建設的同時,改善民生問題。

房屋拆遷補償主要分兩種,既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對被拆遷人的補償做出了如下規定。

如果選擇貨幣補償,應該包括:拆遷房屋過程中造成的搬遷費用、被拆遷人的臨時安置費用等;房屋在拆遷期間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費用。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價值,不能少於同等地段、相同時間的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如果選擇產權調換,應該優先採取回遷原地的政策,並且是置換相同面積的房產,也就是說被拆遷房屋面積為200平方米,那麼補償也是200平方米。

在很多的拆遷糾紛案件中,是因為被拆遷房屋主人的證件不全,甚至是沒有證件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被拆遷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從而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極大損失。被拆遷人應該明白自己的權利,被拆遷房屋應該得到合理的補償。

拆遷方案並不是由拆遷方說了算,而是拆遷方在制定了房屋拆遷方案後,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公布,徵求被拆遷人的意見,組織聽證,被拆遷人有權利參與拆遷方案的修改。

棚戶區是國家為了改善民生,為基層百姓做的好事,制定法律法規也是為了使拆遷行為更加規範。學習一些拆遷常識,對保護自己的權益是有好處的。如果遇到問題,可以及時求助專業拆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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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eeLsQWwB8g2yegNDzRo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