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燈12月1日起禁用!各地已開展排查

2023-11-28     知知貴陽

原標題:這種燈12月1日起禁用!各地已開展排查

在一些超市和農貿市場裡,商家會給肉類、果蔬等農產品打上「生鮮燈」。所謂「生鮮燈」,是一種冷光源照明燈具,通過增加特定顏色發光,在「生鮮燈」的照射下,人眼看到的物體顏色較自然光下的顏色更鮮艷,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慾。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新規實施在即,江蘇、浙江、上海等地已經開始更換燈具並展開排查行動,確保生鮮「素顏」上市。

「生鮮燈」為什麼能讓生鮮食品看起來更加新鮮呢?相關人士介紹,這與照明燈具的顯色性和顏色有關。肉類在偏紅色的光源下顯得更為紅潤,蔬菜在偏綠色的光源下則顯得更為翠綠。

在江蘇南京、南通等地,部分農貿市場肉類交易區的攤位上仍然裝著「生鮮燈」。

居民:燈光照了,那個顏色很亮、很鮮艷、很好看,買回家完全是兩個概念。

目前,江蘇各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正在對農貿批發市場、大型超市等單位展開檢查,要求各經營主體按時將「生鮮燈」改成普通照明燈具。

在浙江舟山的各大商超、生鮮店、農貿市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著重對肉類、熟食、水果蔬菜等攤位內的「生鮮燈」進行檢查。在嵊泗縣,當地正在將市場的「生鮮燈」逐步更換為白色LED射燈,並對燈具進行現場測試。在普陀區,部分菜市場的部分攤位沒有完成「生鮮燈」更換,市場管理方表示,將在12月1日前完成更換。

在上海市閔行區,部分沿街商鋪的商戶也還在使用「生鮮燈」。對此,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將加大宣傳,指導經營者選擇色溫更接近自然光的燈具,落實新規要求。

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規範科副科長 劉沁宇:12月1日開始之後,如果整改沒有到位的情況下,我們會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他們進行處理。

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商家違規使用「生鮮燈」且拒不改正的,可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給予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

關於規範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的提醒告知書

貴州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和市場開辦者: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從2023年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為進一步落實《辦法》的規定,現提醒告知如下:

01

開展照明設施自查自糾

市場開辦者、銷售者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使用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的照明設施進行自查自糾,如不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統一督促、及時更換照明設施,必須使用接近自然光線的照明設施,使生鮮食用農產品呈現出自然顏色。

02

依法處置違法違規行為

《辦法》施行之後,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辦法》規定的照明設施的,依據《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03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辦法》施行後,消費者若發現有違反《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行為,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告知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新華網

編輯/劉婷 責編/陳萌 審核/鄺亞航 終審/曹欽永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ec8658921d57e4bb779e5cc16296fb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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