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貴州省黔南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
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8月7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
進一步披露了
潘志立違法違紀的細節問題
潘志立 資料圖
潘志立簡歷
潘志立,男,漢族,1964年9月生,江蘇省海安人,大學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潘志立早年曾在江蘇工作,於2007年8月起任海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海安縣城東鎮黨委書記等職。
2010年7月,潘志立跨省調赴貴州獨山縣委書記,並擔任該職務8年。
2014年9月,潘志立升任貴州黔南州副州長,兼任獨山縣委書記等職。
2015年9月,潘志立卸任黔南州副州長職務,仍繼續擔任獨山縣委書記等職,直至2018年12月去職。
本月初
貴州省紀委監委發布通報
圖片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通報指出:
經查:
潘志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行其是,拒不執行黨中央關於耕地保護的大政方針政策,造成大量耕地和基本農田被違法違規占用,對國家督查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落實不堅決,搞敷衍整改。
不顧民生盲目舉債上項目,導致政府債務風險不斷激增。
不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對抗組織審查。
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導致獨山縣政治生態惡化。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單獨或默許其子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
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違規決定低價出讓土地,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潘志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在擔任獨山縣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對此,中紀委機關報文章透露:
黔南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中央大政方針置若罔聞,打折扣、搞變通。
2010年至2011年,貴州分兩批從江蘇、浙江等省(市)引進12名優秀幹部擔任縣委書記,潘志立正是其中之一。初到獨山,潘志立大刀闊斧,發展獨山縣域經濟。然而,主政不久,就忘記了來時的初心和使命。在他的主導下,獨山縣隨意自行設立基長新區、獨山古國毋斂城管理委員會等園區,隨意在園區增加機構和幹部職數,隨意將基層派出所改為公安分局。
為了政績,潘志立不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罔顧獨山縣每年財政收入不足10個億的實際,盲目舉債近2億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樓」「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築」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潘志立被免職時,獨山縣債務高達400多億元,絕大多數融資成本超過10%。
天下第一水司樓。圖片來源於網絡
公開資料顯示,「天下第一水司樓」位於貴州獨山凈心谷景區,占地面積59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60000平方米,樓高99.9米,共24層,是世界上最大最壯觀的水族建築。該棟建築已經申報了三項金氏世界紀錄: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築;世界最高水族、布依族、苗族民族元素建築;世界最大牌樓。
據媒體報道,潘志立還曾多次到凈心谷景區調研,敦促景區建設進度。
紀檢部門點評:
上述典型問題,表象看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但根本原因是不講政治。正是因為政治紀律這根弦鬆了,才出現黨中央有要求,卻陽奉陰違,執行打折扣、搞變通。「守初心、擔使命」,關鍵是要把黨的政治建設作為根本性建設。領導幹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做「兩面人」,把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作為重要的政治責任,抓落實不打折扣,求實效不走過場。
(綜合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等)
主編:唐嘉藝
實習編輯:黃 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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