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什麼條件

2024-01-06     法妞問答

原標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什麼條件

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由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後,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才算驗收成功。那麼工程竣工驗收的條件是什麼?

網友諮詢: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什麼條件

律師解答: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材料、設備、構配件的質量合格證明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律師補充:

工程竣工驗收程序是什麼?

1、由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主持驗收會議。

2、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彙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驗收組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4、驗收組和專業組(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監督站和其他有關專家組成)人員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5、專業組、驗收組發表意見,分別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驗收組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簽名(蓋公章)。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條

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孫志傑律師簡介

上海市天寅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復旦法律碩士,上海律協認證建築與不動產專業律師,上海律協不良資產與清算委員會委員,擅長各類民商事糾紛處理,訴訟經驗豐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e671fd3664ea70792006c65654b9bf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