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運21萬香煙,憑啥沒收」?江蘇一男子起訴煙草局,法院判了

2022-10-02   史家霸唱

原標題:「自己運21萬香煙,憑啥沒收」?江蘇一男子起訴煙草局,法院判了

儘管民間流傳著一些「飯後煙賽神仙」之類的俗話,仍然不能掩蓋煙草對人體健康有巨大威脅的事實。煙草的特殊性讓它成為了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專營專賣商品,如《煙草專賣法》就對其種植生產、收購運輸銷售等各事項都作出了要求,對於違法的行為追究責任。

就以運輸為例,自2016年起施行的《煙草專賣品准運證管理辦法》規定了捲菸等製品由省級煙草專賣局簽發准運證,煙草專用機械等需要國家煙草專賣局授權或者委託前者簽發准運證,申請的條件和辦理的程序也都有嚴格規範,通常來說做煙酒生意的人對此都會有了解。

陳某就是一名煙草店的老闆,因為一批價值21萬元的香煙,他與煙草局打起了官司,煙草與眾不同,專營專管,即使出於走親戚帶禮物的需要,異地攜帶數量也以每人次1萬支(50條)為限制,陳某大批香煙被沒收於是起訴辯理:「我有合理原因,自己運21萬香煙,憑啥沒收?」

陳某的合理原因是什麼呢?事情還要從頭講起。

案情經過

《煙草專賣品准運證管理辦法》實施的同一年,陳某遇上了事情,事發1月2日,陳某開著轎車,載著朋友任某,從常熟返回南通,事後調查得知,陳某在南通開有一家煙酒商行。陳某本來悠閒開車,經過沿江高速卡口,車輛被攔下來了,民警發現,這輛車裡有大量香煙。

一清點,發現全是蘇煙,足足445條,價值21萬餘元,民警當即電話通知了常熟煙草局來現場檢查筆錄,陳某摸著腦袋錶示這真不是故意異地違規運輸,前兩天他通過煙草專賣訂貨系統訂購了950條,這些是昨晚從公司倉庫卸下來的。

當天他接到朋友任某的電話,兩人一同前往常熟的朋友家中,正常遊玩,半路被查獲香煙。

調查過程中出現了一個小插曲,5天後陳某接受詢問時又說到自己從江蘇來常熟是為了買大閘蟹,妻子將445條香煙放在了車上,事先沒告訴他。上午妻子忽然來電問他去哪,他這才知道車上放了不少香煙,本來打算回家卸下來,結果沒能來得及。

他有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無准運證,但這件事比較特殊,他並沒違法故意,希望不追究責任,當然陳某的說法沒有被採納,煙草局按規定給他送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等,告訴他可以陳述申辯聽證,到了聽證時,陳某再換了個說法。

陳某表示,之前自己店裡存的高檔煙被人偷過,為防萬一,他平時有把汽車當成儲藏室的習慣,如果他是故意違規運輸,沒必要從南通開到常熟,又原封不動地帶回去,應該直接在常熟銷售才對,當然,陳某之所以鬧上法庭,就是因為他的辯解沒什麼用。

煙草局最終還是基於陳某445條香煙從南通運輸到常熟的事實基礎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全部沒收,陳某不服,一紙訴狀將煙草局告到法院。

案情分析

在整個過程中,陳某用自己的車裝了價值21萬的煙,從南通運到了常熟的情況沒有什麼異議,包括陳某並無准運證,都屬於客觀的事實,關鍵在於分析具體案情,陳某的行為到底應該視為意外事件還是明確違規的自運。

因為香煙這種商品的特殊性,其實行屬地管理,禁止私人隨意超限額運輸,異地流入銷售賺差價一般不被允許,甚至攜帶、郵寄都要受到管控。陳某這批煙經過鑑定都保真,根據《煙草專賣法》有關規定,無准運證私自跨縣市自運煙草專賣品自不必說,即使有準運證也不得超過規定的數量。

否則,煙草局可以對其處以罰款,陳某價值21萬餘元、合計445條香煙被沒收是因為其違法運輸情節已經嚴重,在此前提下有違法所得要沒收,還沒來得及非法牟利但已經違法自運當然也要沒收涉案煙草專賣品,即捲菸量超過100件(每一萬支為1件)或者價值已經超過5萬元的。

陳某沒有準運證卻跨市運輸,在整個調查過程中,多次更換說法。還有一個關鍵細節:陳某曾經辯稱自己不知道車上存了大量香煙,但這批煙被扣下來時不僅後備箱有,連車的后座也有,不說太惹眼,還是能一秒瞅見,要說作為車主的陳某完全沒看見,不知情,明顯是不符合常理的。

當然換一個角度解析,假若結合在案事實,確實存在某人不知情「被」異地違法運輸香煙的事,比如有人故意借其車輛存放大量香煙為自己牟利、或者陷害的,又或者是撿到煙準備交給公安機關的,客觀上有違法行為,但從主觀上不應該認為其故意違法,不必受到罰款、沒收等懲罰。

具體到陳某的案子,陳某先後用了多個理由,一會兒是妻子未告知他私自存放,一會兒是因為有存放在店內失竊的先例,故而利用轎車保管,但這些都有悖常理,沒有法律依據可以支持,陳某作為一個煙酒商行的老闆,拿到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時候就應該知道准運證制度,無論是為了防盜還是其他什麼原因,都不能違反法律硬性規定。

結果

因此,陳某的訴求沒有被採納,法院認為煙草局的沒收處罰程序內容均合規,陳某不服一審判決曾上訴,審理被駁回,從案情細節看,陳某說自己不知情的可能性非常地小,民事證據講究一個高度蓋然性而不是像刑案一樣排除所有合理懷疑,陳某無准運證,還跨兩運價值遠超5萬的大批香煙,的確是違法行為。

(《「自己運21萬香煙,憑啥沒收」?江蘇一男子起訴煙草局,法院判了》圖片為網圖,配合敘事,與案無關,原創文章,禁止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