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郭先平被依法起訴!

2019-08-10     霍邱發布

8月7日,霍邱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郭先平涉嫌受賄一案,由金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金寨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先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

金寨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郭先平利用擔任霍邱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霍邱縣政法委副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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