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國長安網報道,28年前一個雨夜,「南醫大女生被害案」的兇手麻某鋼,用冷血、兇殘、卑劣與狡詐,給自己54歲的人生劃了一道分水嶺——前半段頑劣蹉跎,後半段苟且偷生。今年2月,他在家中被警方抓獲,
10月被一審判處死刑,法槌敲響的那一刻,正義的最終降臨開始了倒計時。
10月26日,一審宣判後的第12天,長安君在看守所內與麻某鋼獨家對話。 兩個小時的時間裡,麻某鋼說了很多。他說到童年時母親的冷漠偏心、28年里的惶惶不可終日、對妻女的愧疚歉意、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懺悔……麻某鋼3次稱呼自己為「殺人犯」,他說最近幾年自己開始「相信上帝」:「上帝會審判死去和活著的人。如果案子沒破,最後我老死,一樣會得到審判。」
記者近來這半年多,想的最多的是什麼?
麻某鋼:怎麼說呢,現在我判了,判了以後,總歸想活著。作為我自己,回頭想想犯了這種罪,也確實不可饒恕。20多年,我心裡確實懺悔,對女孩的老父親、老母親。細講的話,確實,我就(開始磕巴)……我確實做了,不管我有意的還是無意的,畢竟是我造成的,在我心裡我還是承受不了這個,那只能懺悔,我也挽救不了生命,我挽救不了。
這樣的狡辯說辭,是蒼白無力的,如果不是現代刑偵技術的高速發展和進步,麻某可能依然逍遙法外,繼續享受人生。現在,面臨不可改變的死刑判決,他的意思是說「我想做個好人」,多麼熟悉的聲音,但這改變不了他強姦殺人犯罪的事實。
他是一個做了強姦殺人惡事的惡人,並且他當年是為了性侵強姦的快感,進而強姦殺人的,本質上就是帶惡去做惡事的人。正義的審判已經到來,他休想有身死名存的僥倖。
他所犯下的罪惡,以及二十幾年來對自己所犯罪案的冷漠,對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庭帶來的傷害,是永遠洗刷不清的。所以這時候再說這樣的話,雖自知將死,但其言也難信。
那麼麻某是怎麼在案後保持內心平衡,毫無罪惡感的生活了二十幾年,並說出「我應該不是個惡人,我不是帶著惡去做惡事的人」這樣為自己開脫的話呢?
我們發現兇手麻某鋼不像一般的連環殺手(多數是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或者偏執型人格障礙)那樣殘忍冷酷和麻木,相反,他作案後內心一直處於恐慌、焦慮、後悔之中,自己隱約也知道總有一天會受到法律的審判。 而且他能感受到妻子對自己的好,感激妻子,有共情能力。為了避免他被審判之日真相大白於天下給妻子造成心理傷害,生活中他會有意疏遠妻子。
但是他又不敢自首,因為知道這將使自己面臨死刑。好死不如賴活著,加上一些僥倖心理,所以麻某鋼一直背負著負罪感苟且偷生。 同時,他一直不願意生孩子,最後領養了一個女孩,內心把她當做是受害人林某投胎,所以對女兒傾注了很多心血。
種種跡象表明,麻某鋼有同理心,也有反省能力。看起來,麻某鋼更像是有血有肉,是一個不錯的丈夫和父親,跟大家印象中的殺人犯是完全不一樣的,連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壞人還是好人?那麼為什麼他當初會作出這麼殘忍的舉動,強姦殺害女大學生林某呢?
我們知道,「南醫大殺人案」的受害人是一個女生,案件發生後的案情是,麻某娶妻生子,擁有了幸福美滿的家庭。他對家庭的好,對同事從不推拖的熱心,並非他不是惡人,不是帶惡做惡事的人,而是他行兇殺害的女生,給他帶來的恐懼和負罪感,讓他在案後需要用女性和善行來平衡內心。
他把妻子當做成了等位於受害人在他心中存在的的心理身份,再把他的善良和愛心,贖罪給了工作、妻子和家庭,以此代替償還他對受害人犯下的心理罪過,而在現實中,他依然可以在自己妻子身上獲得當年作案時候,對於性需求的一切快感,這樣也就仿佛感到受害人還活著,不是被他殺害了。
午夜夢回驚醒時,也只有摟著自己熟睡的妻子,感受著妻子的女性身體帶來的溫度,把妻子等同代替成受害人在他心中的心理身份活著,才能達到暫時相對的內心平衡,才能夠繼續在世為人,並心安理得的生存。
被害的女孩林是一個低調文靜的學霸,一直是全校第2,被害之後光榮榜上的名字加上了黑框。林伶的一位同學回憶,「林伶同學父親在得知林伶被害的消息後傷心過度肺癌去世,弟弟在深圳工作,母親一人在無錫有心律失常。林伶曾經的班主任回憶,林伶性格沉穩、學習認真、成績好,字也寫得漂亮。「她不是那種嘻嘻哈哈的人,有點害羞,不太善於跟人打交道。」
在監獄工作的二十幾年裡,見到了許許多的罪犯,看了許許多多的案卷。 但我們總是在情感上,要去區分,有哪些人是惡的,有哪些人是善的。 在這個話題上,我個人來說,沒有太大實際意義,我認為有些看上去很惡的人,刑釋之後創業下海,風聲水起,還去幫助別人,我有時看到認為善的人,出去之後又立馬犯罪,不知悔改。所以,用善還是惡去講價這些罪犯真沒太大意義。
怎麼說我也是算半個學心理學的,就說幾個字吧! 當初他去找女大學生,是不是惡念,是不是有強迫意志,只是單方的意願,就實施行為。 再者對事態發展不自控,越演越烈,難道不是為了滿足慾望,逃避罪罰的思維。 所以,他所表達的在單位里樂於助人,在別人面前陽光熱情,都是一種自我缺失的投射,認為這樣做自己就沒那麼惡了,甚至是不惡了,還可能是善良了! 這樣初級的自洽在教育層度低人群中,比例還是不低的。
也許這樣,才是他們心安之地吧。 如果一定要表達下個人看法,等高法覆核後,立即執行,沒什麼好說的。 這樣的人,不用當作熱門話題,你不配。
現在28年的懸案終於告破,正義雖然遲到,但最終得到了伸張,也得以告慰死去的女生和女生的父母。這個案件對廣大的家長有什麼樣的啟發?我們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時,有哪些教訓值得吸取?我提出2點建議,希望對廣大的父母有幫助:
1. 父母一定要儘量用心陪伴孩子,不僅僅是物理空間的陪伴,而要跟孩子建立良好的溝通,走進孩子內心世界,知道他的內心想法和需求,爭取成為他的良師益友。
2.父母塑造積極的三觀,對孩子非常重要。孩子在青少年時期,特別容易受到同伴影響,這個時候父母要引導孩子建立積極的正確的三觀,避免他被不良的同伴過度影響,三觀出現偏差。對孩子三觀的積極引導,不僅可以幫助他心身健康地成長,而且可以讓他今後成為對社會有益的人。